太空人定义变严 大泼富豪冷水

维珍集团董事长布兰森11日搭自家太空船升空,领先竞争对手亚马逊创办人贝佐斯,成为第1位登上太空的亿万富豪。图为布兰森及同行乘客在舱内体验太空无重力状态。(摘自维珍银河公司官网)

多位知名富豪追逐太空,维珍集团创办人布兰森、全球首富贝佐斯在本月先后圆了太空梦。不过美国联邦航空总署(FAA)最近对「太空人」一词,设下更严谨的定义,此举形同对亿万富翁们抢当太空人的想望泼了好一大盆冷水。

FAA在20日,也就是贝佐斯搭乘自家蓝色起源公司「新雪帕德」火箭,奔向太空边际的同一天,更新了「商业太空人之翼计划」(Commercial Space Astronaut Wings Program)的规定,也是自2004年以来首度更新。

新版的太空人定义,除了必须为飞行团队的一员,且「必须飞抵距离地球表面80公里,在飞行期间,一定要进行对公众安全或人类太空飞行安全有贡献的活动。」

布兰森与贝佐斯的太空之旅,都有达到飞行高度的要求,不过是否能跨越成为太空人的标准,则得交由FAA定夺。FAA在声明中指出,这些更动能让太空人之翼计划,在进行商业太空飞行时,更加符合其保护公众安全的角色。

蓝源执行长史密斯在贝佐斯等人起飞前曾表示,在自动化的太空船中「团队其实没什么事可做。」若以此评断,显然不符FAA的新定义。想要加入「商业太空人之翼计划」必须先被提名,但FAA发言人告诉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目前没有审核任何申请书。而在美国,想获得太空人之翼的另2个管道,就是透军方和美国航空暨太空总署(NASA)。

不过,布兰森、贝佐斯或其他等着一圆太空梦的富豪也不必太早失望,他们还是有微小的机会,能够被认可为太空人。新规定指出,FAA官方在经过审慎考量后,可根据特定成就和贡献,颁发「太空人之翼」荣誉奖项给个人。

1960年代初期,太空人之翼奖章首度颁发给第1位进入太空的美国人雪帕(Alan Shepard Jr.)和葛里森,以表彰他们在水星计划7人组的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