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流行要管了 京沪禁上路订罚则

一名电动独轮车骑行者经过南京市区青奥时间倒数电子钟。(本报资料照片)

近年在大陆各城市蔚为风行的电动平衡车,被称为代步神器,即日起遭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禁止上路,连人行道都不可以使用;根据网路资料,武汉、苏州、上海都在这个月明令禁止电动平衡车上路。

电动平衡车的制造厂商,将时速控制在20公里以下,以避免成为法定的「机动车辆」,认为这样就不受大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管辖;这个如意算盘显然打错了,随着电动平衡车销售日渐火爆、使用者渐多,各地交管单位重视此一问题,直接下令开罚。上海市明订罚则,骑乘电动平衡车上路,罚款50元(人民币,下同),进入非机动车道也要罚20元。

新华网报导,北京市交管部门从即日起(12月21日),将对驾驶这种代步工具的行为进行纠正及警告,不光是双轮或单轮的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等类似工具也在禁止上路的范围。

北京交管部门认为,电动平衡车是一种新出现的、由动力装置驱动、用于人员乘用的轮式交通工具。从现行法规看,这种车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特征。机动车必须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依法登记后方准许上路行驶。因此,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等不得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