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花45万元到越南娶老婆 回台后收到「离婚通知书」新娘变别人的女友

被害人透过违法婚姻仲介花45万元要娶越南女子,事后发现被骗人财两失,报请移民南区事务大队台南专勤队查处。(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一名男子透过网路仲介,前后花45万元,欲迎聚越南女娇娘,没想到对方事后却拒不嫁来台湾,被害人还发现自己的结婚对象还是别人的女友,愤而向移民署南区事务大队台南市专勤队报案依法裁罚该名违法婚姻仲介40万元罚锾。

▲小陈发现他的新娘是别人的女友。

移民署南区事务大队台南市专勤队指出,日前接获民众小陈(化名)报案,表示在网路上认识婚姻仲介阿瑞(化名),得知他想结婚,对方即大力鼓吹被害人到越南娶妻,诓称包办结婚费用只要24万元,小陈前往越南相亲时,仲介与越南当地仲介极力推荐长相清秀的越南籍女子阿美(化名),小陈在众人鼓吹下,当天就交付阿美5000元生活费,之后更3度前往越南办理结婚手续,共花费将近45万元的费用,远远超过当初谈好的24万元,而费用内容五花八门,包括女方身体健康检查费用、面谈费用,甚至女方家人生病急需用钱等开销,都要小陈付钱买单

正当小陈喜孜孜等候美娇娘来台湾团聚时,阿美竟透过仲介表明不愿意嫁来台湾,更寄来当地法院的离婚通知书,小陈多次越洋联系未果,还遭到阿美封锁伤心之余,搜寻阿美脸书,赫然发现自己迎娶的老婆竟是别人的女友,才惊觉受骗上当

▲小陈在越南举行的婚礼

案经台南市专勤队调查,发现阿瑞并非经许可从事跨国(境)婚姻媒合团体工作人员,媒合过程还要求、期约报酬,且获得实际不法所得,案发后更推诿卸责,导致民众求偿无门,经移民署召开审查会认定违规,依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开罚新台币40万元罚锾。

台南市专勤队队长李建雄提醒,民众选择跨国(境)婚姻媒合团体,可以先到移民署网站的「跨国(境)婚姻媒合资讯专区」确认该团体是否「合法」,收费也需符合规范项目,并请记住移民署提出的「2要3多」原则,要记得与媒合者签订书面契约,要索取各项付费收据,多询问及比较婚媒团体,多了解彼此背景文化,以及婚后多沟通,才能维护自身权益,让婚姻幸福长久。

・卸妆迅速方便,下班回家10分钟就能躺着放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