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越南新娘收3000元红包 台男挨罚20万

黄男介绍越南女子台人结婚,收取3000元红包,另在脸书刊登越女交友讯息,挨罚20万元。他不服提告,台北地院判他败诉。(黄捷摄)

黄姓男子介绍越南女子给国人认识,成功搓合婚姻后收取3000元红包,另还在脸书刊登越南女子的征友讯息,内政部认定他违法媒合跨国婚姻,共裁罚20万元。(示意图达志影像

黄姓男子介绍越南女子给国人认识,成功搓合婚姻后收取3000元红包,另还在脸书刊登越南女子的征友讯息,内政部认定他违法媒合跨国婚姻,共裁罚20万元。黄男提告请求撤罚,但台北地院认为违法属实,内政部也已酌减罚锾金额,裁罚处分没有问题,判黄男败诉,可上诉。

黄男2018年3月间,替张姓男子媒合越南籍女子结婚,事前曾表示「包个红包意思就好」,并收取3000元红包,被内政部认定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裁罚10万元;黄男另于2019年9月间在脸书社团「越南台湾聊天交友」上刊登女子照片,留言「大家好~我是越南姑娘~想认识台湾男士~限28~40岁有正当职业...」,也被认定散布跨国婚姻媒合广告,挨罚10万元。

黄男不服提告,主张他只是介绍越南女子给张男认识,后来张男用通讯软体与女子联络、了解后,自行到越南结婚,并非《入出国及移民法》规范的勉强撮合、蒙骗、资讯不对等、物化婚姻、人口贩运、假结婚真打工等情形;另他不知道在脸书贴文违法,应可依行政罚法》减免罚锾。

法官认为,黄男媒合张男的婚姻之前,曾主动向张男要红包,实际收取3000元,就已构成「从事跨国(境)婚姻媒合要求报酬」行为,脸书张贴媒合越南女子婚姻的讯息,也构成「招揽跨国(境)婚姻媒合之讯息」,应负担违反行政法责任

此外,黄男违反的法条罚锾金额最低为20万元,内容考量媒合报酬仅3000元,两者显失比例,酌减罚锾至2分之1,法官因此认定裁罚处分无违误,判黄男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