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看守所管理员替受刑人带烟解瘾 惨丢饭碗下场惨了
看守所管理员帮受刑人挟带烟,被判撤职(示意图,达志影像)
法务部矫正署台南看守所林姓管理员, 前年及去年多次利用夜间轮值之机会,挟带13包香烟给受刑人,刑事部分林男获判缓刑,林男退休审定遭撤销,移送惩戒,惩戒法院斥责他 违反法令传递香烟给受刑人,使狱政管理失序,政府威信沦丧,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1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在2021年、2022年间,多次将张姓受刑人委请友人准备之七星牌香烟,利用夜间轮值之机会挟带入所,并放置于主管备勤室内,让视同作业人员以打饭名义至备勤室拿取后传递至张的舍房,或由张的室友收取后转交之。
林男以此方式接续传递香烟多次,使张姓受刑人因而取得13包七星牌香烟之不法利益计新台币1625元,林男遭法院依犯公务员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2年,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接受法治教育2场次,于判决确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国库支付5万元。
52岁的林男任职26年,他原本提出退休申请,经铨叙部审定于今年6月5日退休生效。但因涉本案遭停职,致退休审定遭撤销,迄今无法办理退休,他称已深知己身之行为不当并澈底反省,日后必谨遵法令之诫命,请法官给予他自新机会。
惩戒法院一审认为,林男违反法令传递香烟给受刑人,使狱政管理失序,政府威信沦丧,并斟酌其违失行为已达10次、时间横跨半年以上、其图利他人物品之价值、数额,以及其未受有不法利益,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1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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