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新市容積獎勵回饋惹議 民代促修法

台南市新市区新和社内重划区紧邻南科,建商密集推案包括多栋超高大楼,引起对地方环境冲击的疑虑,目前已有停车位不足的乱象。记者吴淑玲/摄影

台南市新市区新和社内重划区紧邻南科,建商拟推出3栋26层楼的高层住户,区公所针对容积奖励要求公益性回馈,有议员指建商被「凹蛮」(刁难),但另有议员挺区公所,指此建案对地方冲击大,「收多遭讥凹蛮,收少被骂图利」,市长黄伟哲允通盘检讨,不陷区长和地方于不义。都发局指建商是依法申请,市府正在检讨修订容积移转办法,设法解决。台南市都发局长徐中强坦言,此个案问题严重,建商释出善意,拟从1100户降到1050户,也无法解决问题。但容积移转30%是依照中央容积移转办法申请,后续提高到40%,建商需提供公益性回馈;已检讨修订容积移转办法,未来接受基地申请移入容积者,应有50%以上缴纳容积代金,用做公共设施开辟等环境改善经费。台南市议员陈碧玉表示,该建案土地4300多坪,要兴建3栋26层容纳1050户高层住宅,仅一路之隔还要申请1栋18层楼的集合住宅,未完工有2000多户,后续将衍生人口密度、停车空间与污水排放问题,甚至施工期间有扬尘与噪音冲击,区公所要求公益性回馈,被质疑法源依据何在?她说,市府要区公所与建商协商,新市区公所评估,认为建商盖这么多户数是商业行为,要求以每平方公尺60元计算,却被指是「凹蛮」建商;原台南6区和永康区订每平方公尺30元是1991年的事,时空背景、物价不一样,请市府赶快修订自治条例。「收多遭讥凹蛮,收少有图利之嫌」!陈碧玉要求市府参考双北修订自治条例,送议会审议,再集专家学者建议后,因地制宜,避免容积移转大放送,全案要有通盘性规范,送审中的1050户案能俟容积移转自治条例出炉后再审议。市长黄伟哲允通盘检讨,不陷区长和地方于不义。但若自治条例通过议会审议至少还要3至5个月,单一个案须考虑,陈碧玉说仅是建议,现在已吵得沸沸扬扬,市府可以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