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献馆插足听海涌改编争议 著作权人再主张不得乱改

李展平《前进婆罗洲》寻得卓还来领事(右1)与夫人赵世平(右2)的史料照片。(李展平提供/李怡芸台北传真)

报导文学作家李展平日前针对公视《听海涌》提告侵权,认为未经同意扭曲窜改自己的著作《前进婆罗洲-台籍战俘监视员》。李展平曾任职的国史馆台湾文献馆17日于官网发表说明,认为该书著作财产权归台湾文献馆,而李展平仅享有著作人格权。对此专攻著作权法的学者章忠信指出,即便仅有著作人格权,创作者仍可依据《著作权法》第17条,禁止不当改变。

台湾文献馆指出,李展平于2005年任该馆编纂,撰写的《前进婆罗州-台籍战俘监视员》,依据《著作权法》第11条之规定,属李展平先生职务上著作,著作财产权归馆方所有。章忠信指出,依《著作权法》,原则上作者享有著作财产权及著作人格权,唯《著作权法》第11条为例外,雇主享有员工职务上著作之著作财产权,但作者仍享有著作人格权,对于作品仍有权禁止他人乱改,造成自己名誉上的损害,著作人格权并不会因为有没有著作财产权而受影响。

取得李展平授权其旧作增订版,与李展平共同列名提告人的徐宗懋指出,估且不论李展平是否拥有著作财产权,由于《听海涌》编导多次谈及有参考改编《前进婆罗洲》,既然是有所本,就不能乱改内容。章忠信也指出,应厘清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格权是两回事,并非作者没有著作财产权,编剧就可以乱编。

基于史料和认知差异,过去撰写历史人物引起争议的例子不少,如华裔作家张戎在《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暗指陆军上将胡宗南可能是「红色代理人」,使得胡宗南后人及旧部群起抗议。李展平表示《听海涌》也已令剧中被指涉的中华民国驻婆罗洲领事卓还来姪女卓已定感到愤慨和遗憾,后续有可能委托台湾友人提出法律诉求。

至于《前进婆罗洲》一书的著作财产权,李展平表示当初自己是利用公余时间,自费进行采访报导,出书并不是当时文献馆编撰的职务内容,基于对前馆长刘峰松的情义与信赖而将成果交由文献馆出版。对此徐宗懋直指文献馆在20年前亦未正式申报著作财产权,今时的宣称为拥有者「是侵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