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虚拟资产业整合 借镜日本
郑光泰表示,台湾的虚拟资产业者来自不同的产业背景,在公会里大致分为A、B、C三类,各自的需求和经营模式各异,要先是订出目标,在大方向取得共识,再依照不同目标和产业分则。如五家业者中,有三家A类、两家B类,讨论如KYC要达到的品质标准、稽核频率等,依照不同业者各自定出细节,最后公会一起协助看是否合适。
虚拟资产是全球化产业,但各国监管环境和制度各异,区块链技术就是接轨全球虚拟资产业的通则,其次,目前国内外许多业者在反诈、反洗钱方面彼此交流资源,分享技术工具,这不仅有助于提升防范能力,也能促进各国公会间的互助合作。
幸政司说,自2014年Mt.Gox被骇事件以来,日本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目前正讨论是否要将虚拟资产从资金结算法移入金融商品交易法,或者制定其他法律。JCBA目前已有超过150家成员,包括法律及会计专业团队,持续向政府提出法规建议,以支持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