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印尼签署农业协定 外交部:欢迎双方多交流
▲外交部指出,台印双方过去也有多项农业合作计划,未来会持续交流。(资料照/记者李钟泉摄)
中华民国驻印尼代表张良任与印尼驻台代表艾立富(H.E. Arief Fadillah)12日分别代表台湾、印尼双方正式在台北签署「驻印尼台北经济贸易代表处与驻台北印尼经济贸易代表处农业合作协定」。外交部透过新闻稿指出,相当欢迎双方能有具体的农业合作、期盼未来能多加交流,增进友好关系。
外交部指出,此农业合作协定在外交部、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及驻印尼代表处历经11个月磋商推动,完成签署后,已顺利建立双方农业主管机关定期咨商机制,如此一来,除有助强化双方农业合作伙伴关系外,对推动未来双方农业实质合作也相当具有意义,同时也是台湾与印尼两国在农业合作方面重要的里程碑。
外交部表示,台印尼农业咨商首次会议已在12日签署协定当日下午召开,未来双方会继续交流与讨论具体计划。此外,我国在1976年首次派遣技术团驻点印尼以来,与印尼已陆续推动多项农业合作计划,双边关系近年日趋密切,盼未来能在这坚实基础上持续加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