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案 陈重文一审判8年半 社会局:预计1月公告招标
台北市议员陈重文(左)台智光案,台北地院27日宣判,处陈有期徒刑8年6月。社会局说,目前该案正整理准备招标文件,预计明年1月上网公告。(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议员陈重文利用议员职权,迫使台北市社会局、台智光公司在公托中心监视器系统云端建置案向其成立的立锜云端科技公司采购设备,图利321万多元,台北地院27日宣判,依图利等罪判处陈重文有期徒刑8年6月。对此,社会局说,目前该案正整理准备招标文件,预计明年1月上网公告。
陈重文今年3月遭廉检搜索办公室、住家等处,遭羁押禁见,检方7月侦结起诉,起诉书指出,北市府与台智光2011年签订「台北市光纤网路委外建设暨营运案」BOT案合约,约定由台智光负责建置北市光纤网路,享有25年经营权。陈重文与康立锜去年5月成立立锜公司,康任负责人,陈幕后操控,计划从台智光承揽案件获利,自去年4至6月利用议员职权索资、质询或施压,干涉北市社会局公托中心监视器系统云端建置案政策,社会局遂委请台智光办理监视器系统云端建置案。
社会局说明,目前该案正整理准备招标文件,预计明年1月上网公告,后续依采购法相关规定公告评选,托婴中心现场都依中央法规装设监视器,已要求公托提高维护标准,要求每日确认存保存情况,以避免再发生监视影像保存不当影响儿保调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