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3子法今天預告 學者批:只是國家減碳安慰劑

台大环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刘铭龙。记者胡瑞玲/摄影

台大环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刘铭龙表示,从预告内容来看,碳费征收七折八扣,实际促进产业减碳力道非常有限,「充其量只是国家减碳的安慰剂」,建议除碳费费率应在520新内阁上任后立即公告外,费率不能过低且要有明确碳定价上升路径,并重新检视碳费征收机制对国家减碳的实际推进效果。

刘铭龙进一步分析,在各项「优惠再减免,折扣再抵减」的调整机制下,未来企业实际缴纳的碳费可低到1至2折,加上首年减征额度,传统高碳排产业负担大减,但在面对欧盟碳关税时,台湾如此低的碳费水准根本不利于抵扣碳关税,未来输欧以钢铁及铝相关为主的制品,多数要购买CBAM凭证以补足碳价差额。

针对碳费收费公式部分,刘铭龙说,2.5万公吨免征额引发很大争议,若环境部执意采行,应说明未来分阶段调降起征点、扩大征收费基的明确时程;另针对高碳泄漏风险事业3阶段的碳泄漏风险系数值,环境部也须说明各阶段实施实施间,以免遥遥无期,2折打到底。

刘铭龙表示,台湾独度全球创设一个碳费制定,其实是脱离国际碳定价主流,未来「治丝益棼的情形也不难预见;从这次碳费征收办法草案可清楚看出,各种优惠、折扣、减免措施想方设法尽出,但预期减碳力道有限,跟不上国际净零主流步伐。

刘铭龙说,与其为排碳大户「客制」碳费的优惠折扣减免,建议碳排达2.5万吨以上电力业及制造业,应纳入实施总量管制与排放交易(ETS),才能有效减碳,并且与CBAM接轨;未纳入前述ETS管制的制造业、运输物流、住商服务业(教育、医疗与慈善事业可排除),其年碳排量达1万公吨以上者,可随用电或燃料征收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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