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自愿减碳方法 出炉

环境部公布首批自愿减量方法清单,共13类143项方法,提供企业直接套用。图/本报资料照片

环境部首批自愿减碳方法一览

环境部1日公布首批自愿减量方法清单,共13类143项方法,提供企业直接套用,申请碳权专案将更明确,而且取得的碳权将可在碳交所交易,也可用于环评增量抵换。其中,汰换灯具等10项常见的简易减量方法,则可免除第三方验证,简化行政作业,增加申请意愿,为本土碳权迈出一大步。

环境部在去年10月公布「温室气体自愿减量专案管理办法」(碳权专案管理办法),规范碳权的取得、认证、申请等事项,仅限事业、各级政府申请。取得的碳权可在碳交所交易,也可用于环评增量抵换。

官员说明,首批审定的143项方法,是参考自愿碳市场诚信委员会(IC-VCM)提出的10项核心碳原则(CCPs),从原本温室气体抵换专案的256项减量方法中,删除过时的方法、或台湾没有相关产业的项目,筛选出143项符合台湾产业环境的碳权方法。

环境部强调,未来企业可以直接采用官方审定方法来申请碳权专案,不必自提新方案,降低申请碳权的负担;共分为能源工业、制造工业、运输业、林业等13类,合计143项减碳方法,提供多元方式,让有意愿在取得台湾本土碳权的企业有明确的依循。

在143项方法中,环境部也针对如汰换灯具、冰水主机等能源设备等10项简易减量方法,在提出申请注册阶段,可免除经第三方查验机构验证程序,透过简化行政作业流程以提高申请意愿。

随减碳技术发展,企业或各级政府若想提出新方法,环境部也简化申请审核程序,尽量让前期专案小组初审控制在二次以内,就会送大会终审,以提升审查效率。据了解,目前已有农业部提出新的方法学,正在办理搜集意见程序。

另外,有关自然碳汇,环境部指出,目前台湾仅有「造林与植林碳汇专案活动」1项针对新植造林的减量方法,尚未有其他方法可据以执行专案。

环境部说,后续其他碳权专案都须依规定研拟提出新的减量方法,并经审定公开后,事业才能依该减量方法执行专案申请审核碳权,以确保碳权实质减量的品质;未来会视累积的方法数量再公告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