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收碳费不征碳税 恐成环署小金库

医师苏伟硕曾表示,若只调整兴达电厂减少发电来减排是不够的,对高雄市最大的污染源中钢却没积极措施,会让市民失望。(本报资料照片)

碳税延宕20年,学者、环团等呼吁「财政部别再装睡了!」民众党立委蔡壁如等与学者、环团昨日举行记者会,中研院经济所兼任研究员萧代基直言,如果收碳费不课征碳税,用途受到相当的限制,反而成为环保署的小金库。

蔡壁如指出,2006年财政部就已经提出了碳税版本,国民党执政时期也曾在2009年、2015年两次全国能源会议决议推出碳税,民进党则曾推出《能源转型白皮书》,期2020年完成推动策略和配套规画,但至今仍只闻楼梯响,国内推出「独步全球」的碳费,减碳效益相当有限,目前是课征碳税的最好时机,并纳入《气候变迁因应法》。

萧代基表示,2006年《能源税条例》就含碳税法源,也有各研究机关的报告,财政部只要把「版本」拿出来即可,不用花太长时间研究。他解释,碳费与碳税不同的是,碳费受到大法官释字426号限制,所征收的所得只能专攻污染防治之用,加上目前规画订定的费率很低,每吨仅收100元,等同1公升汽油不到1毛钱的费率,缺乏诱因,无法达到减碳目的。

但课征碳税,由财政部征收,将成为政府重要财源,可广泛地运用减碳用途,如造林、建置大众交通,并课征较高税率,进而达到污染源减碳、创新投资、避免遭到他国课征边境税的目的。

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专案主任郑楚忻指出,如国内课征碳费费率太低,其他国家都按照期程,实施CBAM(碳边境调整机制),那台湾到2050年,会损失9937亿产值,碳排放会增加17%。

财政部表示,将持续关注欧盟进展,并视碳费的实施情形综合评估推动能源税(碳税)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不过,财政部苏建荣日前表态,碳税与碳费有重复课征的情况,会先以课征碳费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