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徵收再延宕、先期專案適用時間延長 環團不滿怒吼
环境部今公告碳费3子法草案,不仅维持原先具有争议的2.5万吨免征额,甚至放大国内碳权口减比率至1.2倍、延长先期专案减量额度适用时间。图为高雄大林蒲石化厂。记者刘学圣/摄影
环境部今公告碳费3子法草案,不仅维持原先具有争议的2.5万吨免征额,甚至放大国内碳权口减比率至1.2倍、延长先期专案减量额度适用时间,以及再度延宕碳费实质征收时间,环团批评,这样的碳费子法设计,恐成「红萝卜」大放送。
环境部延宕已久的「碳费收费办法」、「自主减量计划管理办法」、「碳费收费对象温室气体减量指定目标」等3子法,今天终于公告。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地球公民基金会、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台湾气候行动网络研究中心今发布联合声明表示,依照目前碳费子法设计,恐成「红萝卜」大放送,对于推动国发会2022年宣示的2030年减碳24%正负1个百分比,以及彭启明日前在环境部升格周年纪念会上,宣示2032年减碳40%目标仍远远不足。
环团指出,依照环境部目前的碳定价机制规画,碳费直接弃守征收2024年整年的碳排量,2025年才正式上路,而现行3子法仍纳入2.5万吨免征额、高碳泄漏风险系数、且能透过碳权抵扣10至15%不等的收费排放量。
此外,还放大国内碳权扣减比率至1.2倍,甚至延长先期专案减量额度可适用时间。环团指出,原先先期专案减量额度需在2025年前用完,如今环境部还延长至起征前3年均可使用,也就是说,先期专案额度可用到2028年;另也放宽石化业、造纸业、纺织业的目标年燃料排放标竿值。
环团表示,上述设计都将对企业要缴交的实质碳费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不仅无法发挥有效的价格讯号,提供企业减碳的经济诱因、拖累转型进程,更连带影响由碳费作为主要经费来源的温室气体管理基金,以及原先预期的规模有所落差,不足以支应政府后续推动净零转型。
环团重申,费率是碳定价政策能否推动企业实质减碳的重要关键,再次呼吁碳费审议委员会,尤其是经济部代表,碳费应从500元起征,并逐年提升与国际接轨;优惠后的碳底价,需对齐已开发国家的碳定价水准,不低于300元。
环团表示,若优惠后的碳费价格过低,企业恐需向他国缴纳碳关税,无法让碳费留在国内做更有效益的运用,有损产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