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消防局查获业者违法囤放4.3吨爆竹 开罚60万元
桃园消防局近期循线查获违法囤放的爆竹烟火近4吨半,出动近100人次搬运。(桃园市消防局提供/陈梦茹桃园传真)
桃园市消防局近日接获民众检举循线查获,在杨梅区某处铁皮仓库内,有业者大量囤放爆竹烟火,派员现场稽查,查获各式一般爆竹烟火总火药量预估近4300公斤,负责人未依法储存爆竹烟火,也未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对负责人开罚新60万元罚锾。
消防局表示,在杨梅警分局上湖派出所员警的协助下,才顺利让负责人开门进入调查,入内后发现现场爆竹烟火堆积如山,尽管现场爆竹烟火有张贴合格标示,但并未依安全方法储存,使爆竹烟火暴露在不稳定环境之中,有可能不慎引燃而造成重大伤亡。
消防局说,当场已依爆竹烟火管理条例第32条迳予没入,并开罚负责人60万元罚锾,并出动近100人次进行搬运,由消防弟兄小心翼翼搬运爆竹烟火,以防止意外发生,经20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将该批爆竹烟火全数送运至合法安全储存地点存放,并将依法处理该批违规爆竹烟火。
消防局局长谢吕泉表示,年关将近,业者为求在春节期间大赚利市,常有超量不当储存及贩卖的情形发生,呼吁业者,爆竹烟火一定要依爆竹烟火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以安全方法进行储存、贩卖,否则将面临最重150万元罚锾,盼业者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