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逾9成露營場違法 市府「出2招」輔導業者合法化

桃园市府推动全市露营场合法化,今年将举办法规说明会,免费协助业者制作申请书。图/桃园市观旅局提供

近年国内露营盛行,但多数营区不符规定,桃园149家既有露营场,只有7家合法。桃园市府表示,今年将全力推动全市露营场合法化,目前市府已完成盘点,今年将办理露营场容许使用申请及合法登记辅导案,并举办法规说明会,免费协助业者制作申请书,呼吁业者踊跃报名参加。

观旅局表示,受限过去法规尚未将「露营相关设施」纳入为农牧用地的容许使用项目,仅能透过申请休闲农场方式设置露营设施,去年7月20日内政部修正发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后,地方政府才有辅导露营场合法化的契机;桃园目前合法的露营场仅7家,都是位于都市计划风景区或产业游乐区及休闲农场等,可辅导设立的则有82家,多位于农牧用地及林业用地,是这次辅导的重点对象。

观旅局表示,为鼓励及辅导辖内露营场合法化,市府组成专业辅导团队于3月7日及14日分别于罗浮游客服务中心及拉拉山游客中心办理法规说明会,并成立免费驻点咨询服务、Line@群组及咨询专线,提供民众咨询服务,并免费协助既有露营场制作经营计划书等申请资料;首场说明会已超过130人、70家露营场预约报名。

观旅局长周柏吟表示,观旅局持续配合中央政策积极辅导,也特别在观光行政资讯网设置露营场申设专区,提供露营相关法规、申请书件范本、常见QA等资料,同时于市府最高决策层级的观光会报成立跨局处工作小组,共同协助处理露营场设置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