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难容!性侵恶狼专挑身心障碍女下手 14年后又再犯

高院刑事法庭。本报资料照片

2005年对于女子利用其身心障碍不知抗拒而性交遭判刑定谳的黄姓男子,2019年在桃园街头又再次挑选心智缺陷的女子,诱骗后加以性侵,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依乘机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诉。

黄男在2019年在桃园市一家便利商店偶遇被害女子,经上前攀谈,并取得她的LINE通讯软体帐号,依其与她交谈、传送文字、语音讯息等情形,观察她行为举止,可知她的认知、理解、反应能力均较一般人为低。

黄男在同年月11日至13日间之某日,将她约出并带往宾馆房内,脱去她所着衣物后性侵得逞,后来她固定前往之社会福利机构教保员见她与黄男间之通讯软体LINE文字、语音对话纪录,察觉有异,于是报警。

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及高院二审审酌黄男有性侵前科,竟未知悛悔,为求自己性欲之满足,乘机对被害人为性交行为得逞,恶性重大,判处4年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