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动手脚」超收10元 大里政风主任揪出业者8个月A走55万

台中市大里区政风主任吴芳如(右2)揪出业者所承揽的停车场8个月超收55万元。(图/吴芳如提供,下同)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车子停在政府委外经营的停车场1个小时又10几分钟,依合约应该要付30元,但缴费机却显示40元,绝大多数车主都不会在意,乖乖缴钱离去,但台中市大里区政风室主任吴芳如深入调查发现,业者在缴费机手脚,8个月来积少成多,不当超收近55万元,业者坦承疏失,全部吐出还受罚7万8千元。

吴芳如表示,今年6至8月期间,配合廉政署交办营运管理收入业务清查工作,前往委外经营的公有停车场了解,并且试停10多家停车场,发现其中4家有问题

吴说,依照营运计划书,车子停前10分钟离场免费,超过10分钟,每半小时10元,她停了1小时又10多分钟,一换算应是缴30元,但缴费机却显示40元,原来是业者以1小时20元计算,她停不到2小时,以2小时计算,就变成40元。

绝大多数车主不会为了10元而争辩,都是乖乖开车离场,但这就给了不肖业者投机,在缴费机上动手脚的机会

吴说,经清查,同一业者在4家停车场,从去年12月至今年7月,积少成多就超收54万9810元,而业者也坦承电脑有疏失,不但全数吐出,还依稽核缺失扣罚承揽厂商惩罚性违约金7万8千元,消费者也可以持发票办理退费。

大里区公所表示,4处超收停车费的停车场包括国光花市停车场、大新停车场、大买家量贩店旁的仁兴停车场,以及德芳兴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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