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委外公有停车场 政风查出厂商超收

大里公所政风处(右2),查出委外公停车场,有超收情形,半年多来不法得利54万9810元。(大里区公所提供/黄国峰台中传真)

大里区公所政风处,查出委外公有停车场,有超收情形,如图缴费机显示停1小时1分钟,应该只收30元,但缴费机却显示要缴40元。(大里区公所提供/黄国峰台中传真)

大里区公所政风处,查出委外公有停车场,有超收情形,且停车告示牌还印上「第1小时不满1小时以1小时计费」的字句误导停车民众。(大里区公所提供/黄国峰台中传真)

台中市大里区公所政风处,执行廉政专案清查工作,今年(109)针对公所营运管理收入业务清查,发现委外经营之公有停车场,有超收停车费情况,半年多来不法得利54万9810元,要求厂商办理退费,并依相关罚则罚款7万8千元。

大里区公所政风处主任吴芳如表示,平常买东西就有对帐的习惯,因承办业务,生活上特别注意相关事项,今年6月间,前往一处餐厅吃饭,停在德芳兴停车场,停了一个小时又10分钟,停车费应该30元,但停车缴费机却要她缴40元,当场超收10元。

吴芳如表示,区公所与厂商的和约是前10分钟免费、半小时10元、一小时20元,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费,经实际停车在区内所有的委外停车场,发现同一厂商有超收情况,于是请该厂商提供发票和进出场明细进行比对,发现该厂商在大里区所属的4个停车场(国光花市停车场、大新停车场、德芳兴停车场、仁兴停车场)都有此情况。不仅如此,厂商还在停车场的告示牌写上「第1小时不满1小时以1小时计费」的字句,误导停车民众。

经营的厂商自知理亏,除缴回不法获利54万9810元,存入台中市停车管理基金户外,公所也要求厂商在停车场贴出公告,告知被超收民众可持发票退费,公所也依相关罚则,共罚款7万8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