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限速公告

今天(7月1日)

天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天台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联合决定对天台县境内104国道

315省道路口车辆通行限速进行调整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4年7月7日起,天台县境内104国道、315省道各路口车辆通行限速由原80公里/小时降低至60公里/小时,路段限速不变。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限速值要求规范出行,杜绝超速行驶,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浙江天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