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少将遇车祸「妻死、女儿瘫痪」 肇事小黄运匠竟免坐牢
北市民生东路、光复北路口去年7月发生一起死亡车祸,一名退些少将的妻子死亡,女儿经治疗后四肢瘫痪、终生需要照护。(中时资料照)
北市民生东路、光复北路口去年7月发生一起死亡车祸,一名少将退伍、前军医局郑姓副局长与妻子、女儿搭乘计程车,准备陪女儿参加验光师国考,不料司机左转时撞上另辆超速直行的计程车,妻子当场伤重不治、女儿经治疗后四肢瘫痪、终生需要照护,2名司机遭判刑后经上诉高等法院,法院审酌两人以550万、100万达成调解,判缓刑4年。
回顾当时车祸,去年7月27日上午7时许,北市民生东路、光复北路口发生两辆计程车相撞、造成1死3伤,其中伤亡最惨重的计程车上,乘客为少将退伍、前军医局郑姓副局长一家人,郑男国防医学院医学系72期68年班毕业,曾任国防部军医局医务管理处少将处长、国军台中总医院少将院长等职务,约10年前从军医局少将副局长退伍。
郑男上午与妻子带女儿要到新北市参加验光师考师,不料,所搭乘的计程车左转时,遭对向另一辆小黄高速撞上,导致坐在后座的妻子因伤重不治,坐在副驾驶座的郑男腰部挫伤、肋骨骨折、女儿经插管治疗后,脊椎受伤、肋骨骨折,四肢瘫痪、肌内力量0分,而郑男伤势较轻,左胸、腹部、四肢擦挫伤。
事后林姓(郑男一家搭乘的计程车司机)、郑姓(直行计程车)司机均被依过失致死罪起诉。台北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姓运将没有礼让直行车,郑姓运将超速行驶,导致悲剧发生,依照过失致死罪,分别将判刑1年6月、1年4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审酌林男以550万元、郑男以100万元的金额与受害者达成调解,决定给予缓刑4年,并应于判决确定2年内履行调解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