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2包厢夺高一女初夜!玩咖男装死被告 吓坏传:说好一直当朋友

小宁升高中暑假,外出与廖男约会结果却在MTV被夺走初夜。(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24岁廖姓男子2016年暑假期间,透过网路结识了刚升高一的15岁少女小宁(化名),还在U2电影包厢内夺走对方初夜,但得手后却神隐搞失踪,让坠入情网的小宁崩溃,怒告性侵。新北地院审理时,认为强制性部分证据不足,但认定廖男知道少女未满16岁,因此判刑6个月。

判决指出,廖男与小宁认识后,一拍即合,在网上聊了3个多月,同年8月相约在新庄一家咖啡店聊天。小宁满心期待赴约,随后就被带往板桥区U2电影院;岂料电影才放没多久,廖男就露出本性将手伸进小宁衣服内袭胸,脱去彼此衣物发生性关系,还要求小宁帮他口交,甚至不小心射在对方口中

事后,廖男宛如人间蒸发,对讯息不读不回,让小宁不禁心碎质问:「你今天的目的,该不会就只是为了把我拐到U2吧?」、「消失意思是怎样?」还传送了一张「笑着流泪」的贴图。

廖男已读后继续装傻,轻描淡写地笑说:「怎么可能阿哈哈~」、「只是喝咖啡聊天,很无聊看个电影阿」。小宁看到廖男态度彻底转变,万念俱灰,气得验伤提告强制性交

▲新北地方法院。(图/翻摄自Google Map)

廖男被警方约谈后,惊觉事情闹大了,紧张地传讯给小宁:「希望妳给我一个解释」、「可以打给我一下下吗」、「突然被叫去警局,我们之间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很抱歉没有第一时间回复妳」、「不是说好我会一直当你朋友?」但少女只冷回:「我们很清楚回不去了」。

新北地院审理时,廖男坚称不知道对方未满16岁,当时只有口交,没用手指下体性交,但由于小宁指证历历,还曾在讯息对频频撇清的廖男呛声:「你只有两只手,没有第三只好吗?那时候你两只手明明都撑在我旁边」,加上有验伤单、包厢外监视器画面为证,法官因此认定廖男确实有「进入」,但强制性交部分证据不足。

至于廖男是否知道女方未满16岁,法官调阅双方对话纪录后,发现小宁曾男方说过:「快开学了,好多事要忙」、「月底就开学了,请记得我是高中生」,而且2人聊天将近3个月,不可能不知道少女未满16岁,因此认定廖男知情,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