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疯传案908「宜兰活动足迹」!外流者竟是刑警大队侦查佐
▲宜兰县警察局刑警大队陈姓侦查佐泄漏疫调对象足迹,遭记一大过处份。(图/翻摄脸书社团「宜兰知识+」)
日前网路上有份疫调足迹资料指出,案908曾赴宜兰,引起当地民众恐慌,宜兰县卫生局事后紧急澄清,与事实不符。对此,经查该网路资料竟是由宜兰县警察局刑警大队陈姓侦查佐外流,县警局查证属实后,目前已将陈员记一大过及调地处分,另外,全案因涉泄密问题,将追究其他人员相关责任,函送宜兰地检署侦办。
根据指挥中心公布之足迹,案908是感染源不明案889的接触者,1月23日陪伴其母亲就医时与案889产生接触史,然而,网路上却流传,案908于1月21日有赴宜兰的足迹,引起当地民众恐慌。宜兰县为此做出澄清,案908虽于1月30日被确诊,但回推3天为可传染期,该案早在1月26日就被匡列为居家隔离者,而1月21日并非在可传染期间,因此足迹无在宜兰的问题,「网路流传的消息,与事实不符」。
不过,宜兰县警察局查出,经比对这张网路流传的足迹图,竟是由宜兰县警察局刑警大队陈姓侦查佐传出,由于当时警方协助疫调,承办单位曾在line群组贴出足迹资料,而陈员却擅自截图外流,辗转流至脸书社群网页及 LINE群组。
对此,宜兰县警察局表示,陈员无故将公务机密资料泄漏予不相关之第三人,衍生事端,已召开考绩委员会,将陈员记一大过及调地处分,并追究其他人员相关责任;另陈员涉犯刑法第132条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文书罪部分,将于调查完竣后,函送宜兰地检署侦办,也呼吁民众切勿散布、截图随意转传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资讯,勿以讹传讹、造成恐慌,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