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涉造谣被判驳回 议员批警故意拖延
桃园市议员王浩宇遭告发涉造谣,但因太晚送到法院被判驳回。市议会舒翠玲在议会痛批,警方不是故意放水,就是公文管制失灵。(赖佑维摄)
桃园市议员王浩宇4月12日在脸书提到「台北市政府口罩机超悲剧」遭告造谣,中坜警分局6月16日把案件送到桃园地院,法官认为移送时距离案发超过2个月,判驳回。市议会舒翠玲在议会痛批,警方不是故意拖延,就是公文管制失灵。
王浩宇4月12日在脸书发文批评台北市政府口罩机政策,指「结果口罩贩卖机超悲剧。因为无法限制每人购买卡数,大家都拿5-10张健保卡购买,不到一小时内就被抢光,后面淋雨排队一小时买不到大骂」。台北市议员侯汉廷告发王浩宇涉散布谣言,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
不过法院6月16日才收到公文,法官发现,收案时已经超过案发2个月,依法不受理,因此判驳回。舒翠玲4日在议会质疑,「中坜警分局时间算得很准,超过2个月又4天才把案件送到法院。」她更怀疑,警方是不是因为王浩宇是民进党议员才会故意拖延?
「桃园警察程度这么差吗?」舒翠玲又批,如果不是警察故意拖延,那也是公文管制失灵、漠视人民提告的权益。此举更会被台北市议会取笑,指执法机关没有按照法律行事。对此警察局长陈国进则说,对此事并不知情,更不可能授意拖延。
警方也澄清,中坜警分局在5月22日收到北市警方发文,收文后立即发通知书给王浩宇,而王浩宇在6月10日到案完成笔录。警方6月16日移送法院,绝无任何拖延情况。警方更说,文章发文至6月12日都未删文,行为属于连续状态,对于法院以起始日认定超过2个月的驳回判决,给予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