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伸手拨弄+水下戏逐绿蠵龟…小琉球浮潜客「一上岸就被逮」!函送屏检侦办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队琉球安检所于12日中午12时许接获当地民众报案,表示在小琉球美人洞附近海域发现浮潜游客疑似骚扰海龟,海巡人员立即动员全力追查,后于案发周遭沙滩发现正准备离开之嫌疑人,经完成侦讯后,全案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函送屏东地方检察署侦办。

▲琉球游客戏弄海龟。(图/记者陈昆福翻摄)

一名民众12日中午到小琉球安检所报案,表示他在美人洞附近海域浮潜拍摄海底生态时,拍到了一名男性浮潜游客出手拨弄、骚扰海龟,甚至还出现追逐戏弄之举,同时出示影片佐证,希望能够找出影片中的人。

小琉球安检所受理报案后,立即前往事发附近沙滩比对追查,最后在案发沙滩发现疑似影片中骚扰海龟之民众,随即将其带回实施笔录讯问,并协请国立屏东科技大学野生动物保育服务中心,判定影片中之海龟品种确认为保育类绿蠵龟。经侦讯后,全案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函送屏东地方检察署侦办。

海巡署指出,小琉球地区海洋资源丰富,加上近几年保育有成,已是台湾著名保育类海龟栖息地,当地居民更是把海龟视为重要海中瑰宝,因此呼吁前来游玩的民众,面对野生动物应把握三不原则「不接触、不干扰、不喂食」,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规定,不得骚扰、虐待、猎捕、宰杀,违者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6万以上30万以下罚金;因而导致野生动物死亡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民众如有发现疑似非法骚扰海洋野生动物情形,可拨打海巡署「118」专线进行检举,以共同守护台湾珍贵的海洋野生动物。

不再眷恋青春,因为我持续拥有。

▼该名浮潜客一上岸后立即遭海巡人员带回侦讯。(图/记者陈昆福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