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超哥痛毆Toyz被控殺人未遂 法律粉專指這原因:難成立

网红「Toyz」昨晚遭另名网红「超哥」殴打,被打的头破血流,送医缝10多针,辖区警方获报赶抵,将动手的「超哥」依准现行犯逮捕,警询后,今天早上9点多,「超哥」被依杀人未遂、伤害、恐吓、组织犯罪,共4罪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脸书有逾30万人追踪的网红陈沂,今天凌晨在个人脸书对此冲突表达意见,她说「Toyz对超派人生提告伤害、杀人未遂、组织犯罪条例等罪嫌。后两者基本不会成立,但伤害罪稳中!虽然这种伤害罪也是易科罚金然后缓刑」。

陈沂接着说,「我看网友贴给我刑事判决,超哥去年似乎有恐吓危安罪被判缓刑中⋯⋯如果真的是超哥本人,加上这条伤害,有机会祝超哥刑安喔!Toyz如果不和解的话,可以找超哥当狱友了」。

有网友不埋单,留言质疑陈沂说法,「往头里打不算重伤害吗?」陈沂回复说「刑事上重伤害成立要件是要断手断脚,造成终身伤残才算」。

针对陈沂说法,脸书近8000人追踪的粉丝专页「吉点就讼」看法相同,也认为杀人未遂、组织罪不会成立。该粉专表示,「顶多构成伤害,根本不可能成立杀人未遂,因为超哥手上根本没拿武器,纵使超哥一直猛尻Toyz的头,还踹Toyz,也不可能有想要杀Toyz的意思,绝对不可能成立杀人未遂的」。

该粉专说,「律师控诉超哥一伙人违反组织犯罪条例的部分,要违反的前提,是超哥一伙人本来就是为了要做一个犯罪行为所以才聚在一起,而且都有事先策划好犯罪的分工合作内容」、「通常构成组织犯罪条例最常见的是诈骗集团或贩毒集团,根本完全跟超哥一伙人搭不上」。

最后,该粉专指出,「超哥最后如果被判刑,顶多是成立伤害罪,判1至2个月,然后易科罚金3至6万结案,告杀人未遂跟组织犯罪太超过了。

「吉点就讼」也在脸书上发表意见,认为「超哥最后如果被判刑,顶多是成立伤害罪,判1至2个月,然后易科罚金3至6万结案,告杀人未遂跟组织犯罪太超过了。图/撷取自「陈沂」脸书

「吉点就讼」也在脸书上发表意见,认为「超哥最后如果被判刑,顶多是成立伤害罪,判1至2个月,然后易科罚金3至6万结案,告杀人未遂跟组织犯罪太超过了。图/撷取自「吉点就讼」脸书

网红「超哥」殴打另名网红「Toyz」,被控诉杀人未遂、伤害、恐吓、组织犯罪等4罪,法界人士认为,杀人未遂、组织罪不会成立。记者翁至成/翻摄

网红陈沂今天凌晨在个人脸书表达意见,认为杀人未遂、组织罪不会成立。图/撷取自「陈沂」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