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卖家销售额超过8万元 快去办税籍登记

若网路销售人达到营业税课税起征点(销售货物超过8万元或劳务超过4万元),若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税籍登记,在明年4月30日前可适用网路版市招(统一编号、商家名称与网域位址等)辅导期,该期间内未挂上网路版市招可享免罚。

但如果网路销售人是明年元旦后才办理税籍登记,则必须在登记日后15天内就要挂上网路版市招。

至于既有营业人为明年元旦后才变更为网路销售人,则必须在变更后15天内完成网路版市招等法遵要求。

假设营业人逾期未挂网路版市招,则依营业税法第46条第1款有关未依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之规定处罚,其处罚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补办外,并处1,500~15,000元以下罚锾;届期仍未改正或补办者,可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