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货做网拍?每月销售额超过8万元 财政部要课营业税

▲受惠于网路购物趋势,不少卖家做网拍,但财政部指出,月销售额破8万元就要登记税籍。(图/视觉中国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

今(2018)年报税期间为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期间将办理个人营利事业2017年度所得税结算申报、所得基本税额申报,还有营利事业2016年度的未分配盈余申报。不过,据了解,财政部目前针对个人的网拍交易积极做查核课税,只要是自行批货贩售,每月销售额超过8万元,就会被要求登记税籍并缴1%营业税,月销售额破20万元则是5%营业税加上强制开立发票

近年来,因为网拍交易市场活络,也衍生了课税问题。财政部2016年就发现一名15岁中辍少年,透过网路向国外进货后上网贩卖面膜麦克风,创造年营收上千万元,虽是励志故事,但后续仍被财政部补税百万元。国税局也指出,从今年4月起,将针对网路交易、拍卖、网购等平台展开查核,已有不少知名卖家被要求补缴营业税。

台北国税局长许慈美指出,网拍交易主要是依照销售额采取分级课税的方式,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下免课税也免办理营业登记;8万元至20万元要课营业税1%并且须办营业登记;20万元以上除登记外,也须缴5%营业税并开立发票。她也强调,若去年网拍有获利的民众若未申报所得,国税局查到将补税再加处罚款

目前财政部规定,在网路上只要是销售货物每月超过8万元,或是销售劳务每月达4万元以上,都须做营业登记。不过,如果销售货物是属于非营利的二手商品,例如拍卖旧衣服,或是网路销售自己手做工艺品(非量产),这类行为依法不必办理税籍登记,也不用缴营业税或个人综所税。国税局强调,要查的是以赚钱为目的之销售货物或劳务。

至于罚则部分,国税局指出,若未依规定办理税籍登记而营业,将要求追缴税款,按照所漏税额处处5倍以下罚锾;至于未开立发票者,则是按照认定总额处5%罚锾(上限为100万)。▼大规模的网拍卖家,往往会用物流中心来处理其货品。(图/视觉中国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