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贴照刈包有蟑螂蛋 台中女判3月、赔店家8万
2021年2月6日下午,33岁余女在脸书有3万多人的地区社团中,张贴4张刈包照片,并以「图片刈包中之黑色之不明物体为何?」等文字提出质疑。
贴文遭社团管理人删除,余女发现后,再将照片贴回,并上传「加蟑螂蛋?不删我文觉得还好,删除了我觉得是不想对消费者负责吗?我们吃下肚的都是什么?」,还点名某刈包店家,质问「是吗?」。经店家发现贴文报警。
余女否认诽谤,辩称,她确实有吃到,要告诉业者确实有蟑螂蛋,但不知道如何联络,才在脸书贴文,拍照后就把刈包丢掉,没有收据可证明向店者购买。
法官认为,要联系店家查证并无困难,审结依以网际网路散布流言损害他人信用罪,判余女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刈包店提附带民事诉讼求偿,控告余女行为导致营业收入一落千丈,造成迁店,求偿3个月营业损失、搬迁设店费及精神抚慰金共100万元。余女抗辩,营业损失应受疫情影响,店家未提出收支及进货等证据,质疑迁店可能与租金有关,新旧店面仅距750公尺,并不会影响生意。
法官调阅税务资料发现,店家当年营业所得资料仅2000多元及9000多元2笔,不能单凭自制帐本认定营业损失,且未举证营业损失及迁店是余女侵权导致,判赔偿精神抚慰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