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量囤放4倍爆竹煙火 中和香鋪店恐被罰最高30萬元

农历春节将至,民众常会施放鞭炮、烟火增添热闹气氛,许多商家也开始进货囤放爆竹烟火,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队特别加强巡查取缔爆竹烟火勤务,昨天在中和区一家香铺店,查获总重达200.44公斤的爆竹烟火,超过法定50公斤管制量,依违反爆竹烟火管理条例规定全数没入,并对业者开出6至30万元罚款。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爆竹烟火含火药成分,民众应依法贩卖、储存,依使用说明施放,如违反规定容易造成灾害、人员伤亡及受到处罚,切勿以身试法,依爆竹烟火管理条例规定,储存或贩卖爆竹烟火达管制量时,场所负责人应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场所的位置、构造及设备等也应符合爆竹烟火制造储存贩卖场所设置及安全管理办法规范。

第七大队大队长郑向晃表示,一般民众并未拥有符合规定的储存或贩卖场所,如违规储存、贩卖达管制量以上,可处6万元以上最重150万元罚款,民众切勿心存侥幸,囤放大量爆竹烟火,以免危害自身及公共安全,同时过年期间民众购买爆竹烟火,务必认明附有认可标示产品,并确实遵照产品使用说明施放,勿违规施放爆竹烟火,以维护公共安全。

消防人员在香铺店内查获超量爆竹烟火。记者黄子腾/翻摄

消防人员将香铺店爆竹烟火全数没入。记者黄子腾/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