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放陆制螺蛳粉进口 经部晚间发声明澄清

依现行规定,中国大陆制粉条类产品,例如中式面条、宽平面条、米粉条等,均不准进口。经济部已召开经跨部会协调,讨论有关市售螺蛳粉查处事宜,并已要求所有实体通路及电商平台,依法立即下架。海关亦将加强稽查,追查不法进口来源。

海关查获中国大陆制「螺蛳粉」食品,如有涉及私运或虚报,均依海关缉私条例相关规定裁罚,没入货品及处以罚锾,并将进口人移由本部贸易局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处以停权2个月至1年,严重者可废止厂商登记资格。

经济部呼吁,厂商及民众应提高国安和食安意识,切勿进口未开放食品,进口中国大陆货品前,应先至经济部国际贸易局网站或洽询该局,查明该项货品是否准许进口,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