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区搬迁5步骤民众不再雾煞煞

塭仔圳旗舰计划愿景图。(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新、泰温仔圳市地重划QR Code 。

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划持续推进,区内地上物皆须于期限内完成点交(第一区为110年9月28日前,第二区为110年12月31日前),近日有许多民众询问点交问题,因此新北市地政局准备自动搬迁5步骤,让民众一目了然!

步骤1「腾空搬迁or自行拆除都行」:新北市府提供「政府免收费拆空屋」,只要将屋内家具、机械器具等可移动物品搬离,定着物如装潢、隔间则无须拆除,腾空后即可申请点交,由工程单位拆除不需另外收费;民众也可自行拆除后点交。

步骤2「填写申请书」:填写自动搬迁申请书及准备相关文件如断水电证明、户籍迁出证明、搬迁前后照片等。

步骤3「邮寄或亲送」:将上述文件邮寄至新北市政府重划科,或亲送至新北市政府、新庄或泰山区公所驻点办公室进行申请。

步骤4「土地点交」:承办人员将与申请者约定时间到场点交。

步骤5「领取自动搬迁奖励金」:若符合公告清册所有权人,于期限内完成上述步骤,及可领取自动搬迁奖励金。

新北市地政局呼吁,部分88年6月12日后兴建之违章建筑,因不符救济金发放资格,无法领取自动搬迁奖励金,导致人去楼空,未与市府点交,恐沦为宵小倾倒废弃物之目标,因此请地上物所有权人与新北市府点交,保障自身权益,其余详细资讯请上专案网站查询(https://xintai.ntpc.gov.tw/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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