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叶灵凤的《读书随笔》

梦游者系列 食欲 图/王幼嘉

叶灵凤。(摘自网路)

叶灵凤《读书随笔》共三大册。(摘自网路)

我购得叶灵凤的简体字版《读书随笔》修订版时,认为叶灵凤是女生,在购得叶灵凤译的《书的敌人》时,仍然认为叶灵凤是女生,一直到几年前购读香港三联书店出版的精装三大册叶灵凤的《读书随笔》,看到书前叶灵凤的照片,才惊觉叶灵凤是男生,这是我生平第一次「雌雄莫辨」。

叶灵凤(1905-1975)是江苏南京人,除了《读书随笔》之外,也写心理分析小说。爱书的他曾在香港卖文求生,让我想起英国爱书人乔治.吉辛。叶灵凤一生有两件特别的事,一是他曾亲送才女萧红的骨灰到深圳,二是鲁迅曾称他为「流氓才子」,有谓「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下,在咖啡厅和茶馆里,是宜乎生存一些如鲁迅所谓的『流氓才子』。」

叶灵凤的三大册《读书随笔》让我很着迷,尤其是有关西洋文学的部分。事实上,书中也有很多有关中国文学的文章,可谓学贯中西。虽然文字与现代白话文有点距离,但是文章以随笔的方式写成,每篇都简短、生动,也让我想起吉辛的《四季随笔》。

在第一册的〈重读之书〉一文中,叶灵凤引用小泉八云的说法,「劝人不要买那只读一遍不能使人重读的书」。欧威尔在〈书与烟〉一文中也说,书买一次可以读很多次,而烟是一次性的娱乐品。叶灵凤在此文中引用《四季随笔》说,「温雅的安静的书,高贵的启迪的书:那些值得埋头细嚼,不仅一次而可以重读多次的书。可是我也许永无机会再将它们握在手里一次了;流光如驶……」。在〈书斋兴味〉一文中,他又提到吉辛:「在时常放在手边的几册爱读的西洋文学书籍中,我最爱英国薄命诗人乔治.吉辛的晚年著作《四季随笔》,因为不仅文字的气氛舒徐,...而且更给为衣食庸碌半生的文人幻出了一个可羡的晚景。」叶灵凤与吉辛惺惺相惜。相信很多爱书人也会有同样的想法。

在第一册的〈书痴〉一文中,叶灵凤说,「读书是一件乐事,藏书更是一件乐事,真正的爱书家和藏书家,他必定是一个在广阔的人生道上尝遍了哀乐,而后才走入这种狭隘的嗜好以求慰藉的人。他固然重视版本,但不是为了市价......」叶灵凤为真正的爱书人和藏书人下了一个真正的定义。这也是叶灵凤为何用「爱书家」、「藏书家」而不是「爱书人」、「藏书人」的原因。这又让我想起欧威尔在〈书店回忆〉一文中说,他在书店中看到一些令人生气的行为,包括追求第一版的势利眼,也就是说,这些势利眼重视版本是为了市价。

基于某种理由,我现在都是翻译没有版权的作品,叶灵凤在三册《读书随笔》中所谈到的西洋文学作家,正合乎我的口味。在第一册的〈可爱的斯蒂芬逊〉一文中,叶灵凤赞美斯蒂芬逊(今译史蒂文生)「躺在床上也写,不躺在床上也写,在病中写,在咯血时也写」的精神,也觉得斯蒂芬逊的作品更加亲切可爱。他说,如果近来美国流行的「如果你单身住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只允许你带一本书去,你会带谁的著作?」问到他,他会亳不踌躇回答:「斯蒂芬逊!」

我也很喜欢斯蒂芬逊的作品,不只因为他写了《金银岛》,也因为他的散文写得很迷人,如〈为无所事事者辩〉一文,只不过,要带一本书到荒岛,我不会带斯蒂芬逊,会带亨利.米勒或D. H. 劳伦斯(不一定是他的小说),抱歉了,叶灵凤,抱歉了,斯蒂芬逊,人各有志。

同一册的〈阿拉伯的劳伦斯〉一文,叙述他的名著《智慧七柱》曾经原稿遗失、再凭记忆写一部,但不满意又将它焚毁,第三次写下的才是定稿,然后,他将此书的材料另写一部《沙漠中的反叛》。这一段爱书人都知之甚详,但叶灵凤提供了一则可贵的轶闻,那就是,《沙漠中的反叛》在英国即将出版时,有出版家向他献策:为了让读者对他的著作有所选择,请他将书中他的日记和札记再整理一些出版,劳伦斯满口答应。但第二天带原稿去见出版家时却提出了「稿费一百万镑、每册书另抽百分之七十五版税」的条件,出版家「目定口张,几乎吓得昏了过去」。

在此册的〈文艺当店〉和〈波顿与《天方夜谭》〉二文中,叶灵凤都提到以翻译《天方夜谭》以及死后文稿被妻子烧毁出名的理查.波顿,但在〈文艺当店〉一文中,他慨叹「世上最值钱的东西是作家的原稿,但是同时也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之后,他 提供了穆莱(Christopher Morley)的「文艺当店」概念:「目光远大的文艺掮客,与其在出版家和作家之间赚一点佣金,不如设立一家押当,专收原稿,这样,未成名的作家的原稿当时以一片面包价格收入的作品,十年之后也许能获到一千倍以上利益。但老板必须要识货,有眼光。」不过,叶灵凤再怎么灵,也不会想到有AI时代的到来,paperless时代一旦来临,「原稿」将成为历史名词。

接下来,有一篇〈叔本华的妇女论〉,叶灵凤在其中举出叔本华敌视女人的言词后,笔锋一转说道,「...但他(叔本华)流利的文字却值得一切文学爱好者一读。你不一定要研究他的哲学观念,你更不一定要赞成他的议论。」然后他引用了一句话,「在人生大道上,女人若避在道旁,那将是植在路旁的美丽的花;若站在路中,则将成为当道的荆棘。」他说,这句不知是谁说的话,正代表叔本华对女性的观念,「虽未必是真理,但至少是绝妙的『幽默』」。有时,幽默是可以化解很多敌意的。

第一册中,我想提出的最后一篇随笔是〈《蝴蝶梦》与风流寡妇的故事〉。此文主要是谈古罗马作家佩磋纽斯佚散不全的作品《萨泰里康》(即《爱情的神话》)中的两个片断「特里玛求的飨宴」和「艾费苏斯的寡妇」。叶灵凤花了很多篇幅谈论后者,将它与京剧《蝴蝶梦》(「庄子休鼓盆成大道」的故事)加以比较,但对于前者没有着墨。其实,「特里玛求的飨宴」正是费滋杰罗的名著《大亨小传》的圭臬,也许《大亨小传》出版时还没有引起叶灵凤的注意,但他能够将「艾费苏斯的寡妇」和《蝴蝶梦》详细比较,实属不易。

叶灵凤的《读书随笔》第二册,西洋文学的部分不如第一册多。他在此册中连续写了四篇有关毛姆的随笔,让我很兴奋,因为我一向喜欢毛姆,我的第一本翻译作品就是毛姆写的。叶灵凤在〈毛姆等到了这一天〉一文中说,「在当代英国作家之中,毛姆是一个享名最久、拥有大量读者的作家......可是他的作品译成中文的却不多...」其实这是很久以前的现象,现在情况不同了,但还有努力的空间。在〈老毛姆的风趣〉一文中,叶灵凤说,毛姆曾收到一封女读者的来信,内容是说,「我读了你的作品,觉得你一定是一个了不起的大情人,后来我查阅《名人大辞典》,发觉你比我的祖父年岁更大,我只好放弃这意念了。」毛姆说,由此可知,爱情绝不是属于精神的,而是与肉体分不开的。我想到杨振宁与翁帆,但有一个声音立刻打脸我:文学家与科学家怎么比?这一册还有两篇也很有趣。在〈马克.吐温的笑话〉一文中,有一则我第一次听到的有关出借书的笑话:有一次马克.吐温向邻人借一本书,邻人说,他的书从不离开他的藏书室,「要看,请在这里看。」后来这个邻人来向马克.吐温借用刈草机,马克.吐温就回答说,他的刈草机从不离开他的花园,「要借,请在我的花园用。」

第二篇名为〈乔治.吉辛的故事〉,是说乔治.吉辛写了一个短篇故事,内容是一位作家投给某一刊物很多篇小说,都被退回,后来他偶然将妻子所写的一篇用自己的名字寄去试试,不料竟获编者特别称赞,还要他多寄几篇。作家最初很高兴,日子一久却对妻子起了妒意,终至失和,不再写作了。

第三册的《读书随笔》,有关西洋文学的随笔更少,寥寥可数,只有〈借书与不借书〉和〈借书与痴〉两篇较合我的口味 。其中第一篇一开头就引用宋朝邵康节的一首怀念借出未还的书的诗:「诗狂书更逸,近岁不胜多,大半落天下,未还安乐窝」,让我想起我在〈都是书惹的祸〉一文中提到英国文学家狄昆西的藏书都是借来未还的书,觉得他该读读邵康节的这首诗和整篇的〈借书与不借书〉以及上述〈马克.吐温的笑话〉一文。

这一篇〈借书与不借书〉甚长,也很有分量,文中较有趣的是,叶灵凤说,西洋有些有怪癖的孤本收藏家,如果发现自已的孤本别人有了第二本,则一定会将那另一本买来、骗来,甚至盗来,然后将之销毁,让自己的那一本成为真正的孤本,如果做不到,宁可把自己的那一本排除在收藏之外。叶灵凤也在文中提到,旧时的中国藏书家有些甚至会告诫子孙说,借书给人是不孝的。啊,爱书人的世界真是无奇不有。

另一篇〈借书与痴〉则较短,但开头就谈到在北宋藏书家之中颇为盛行的「借书四痴」:向人借书是一痴,有书居然肯借给人是二痴,借出后又要人还是三痴,借了书又还给人是四痴。北宋的藏书家可真可爱。

叶灵凤的父母亲在为他取名时,想必想到「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诗句。我这个书痴痴读痴于书的叶灵凤这三大册《读书随笔》,尤其是西洋文学的部分,读得如痴如醉,那种心情很像是「身乘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爱书人盍兴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