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小三遭元配提告 反击已婚男求偿80万元判准

高雄郑姓女子离婚后与自称单身的黄姓男子交往,事后竟遭黄男妻子提告求偿,黄男才坦承已婚生子。郑女气得回击向黄男求偿,高雄地院判黄男须赔偿郑女80万元,可上诉。(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郑姓女子离婚后,上网与自称单身的黄姓男子交往,事后竟遭黄男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权还求偿,黄男才坦承已婚生子。郑女不堪事实打击还要面临官司,气得也回击向黄男求偿。高雄地院认为郑女自主决定及贞操权受损,判黄男须赔偿郑女8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郑女2020年3月正处理自己与前夫的离婚事务,同时间透过通讯软体结识当时自称单身的黄男。郑女离婚后与黄男正式交往,发展情侣关系,多次共同出游、拍摄情侣合照、情爱对话及发生性行为。

以为从此遇到真爱的郑女,2020年12月竟收到一张存证信函,一名自称是黄男妻子的杨姓女子警告她已侵害其配偶权。郑女向黄男求证,黄男才坦承自己已婚3年多并育有1女。郑女心碎之余立刻与黄男分手,同时向杨女解释自己对于黄男已婚身分真的不知情,但最后仍遭杨女提告求偿,官司迄今仍在进行中。

郑女痛批,黄男隐瞒已婚身分,害刚离婚的她再度投入感情交往甚至与他发生性行为,根本就是故意以背于善良风俗的方法加损害于她的自主决定权及贞操权,造成她精神上痛苦,另外更要面对杨女的诉讼,导致她精神痛苦加剧,郑女决定也对黄男提告求偿精神抚慰金80万元。

开庭时黄男并没有亲自出庭,仅以书状表示「本人承认对原告隐瞒已婚有家庭一事,并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目前经济状况无法一次赔偿索赔金额,愿与原告协调偿还方式等语」。

法官认为,一般人选择感情交往或性行为对象时,确有可能因对造是否为有配偶之人而影响其该等选择的自主权,这会关系到将来可能衍生、相关侵害对方配偶的民事赔偿责任,对方自有告知义务。黄男确实损害郑女贞操权,既然黄男对此也不争执,判黄男需赔偿80万元给郑女,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