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甲国宅惹议 居民:政府修恶法侵吞人民私产

高雄市议员李雅静13日邀集主管机关内政部营建署、高雄市政府都发局针对凤山「五甲国宅」产权争议召开说明会。(李雅静提供/洪浩轩高雄传真)

高雄市议员李雅静13日邀集主管机关内政部营建署、高雄市政府都发局针对凤山「五甲国宅」产权争议召开说明会。有居民怒骂「立委修恶法侵吞人民私产!」,营建署则回应,会依规范协助厘清社区内公设及都市计划公设,李雅静则呼吁,政府公务部门应站在民众的立场考量,而不是与民争利。

高雄凤山「五甲国宅」是全台最大的国宅社区,总户数高达6032户、占地面积高达58.5公顷,其中公共设施用地9.621公顷。李雅静表示,五甲国宅已超过40年之久,当时的政府为了照顾弱势基层人民,特别将国宅社区内公共设施用地登记政府,免除住户缴交地价税及房屋税的负担。

「但当时政府的德政如今却成为侵吞人民私产的恶法!」李雅静痛批,立法院在2017年修订住宅法61条,在原有条文加上「但都市计划公共设施用地非属更名登记范畴,应更名登记为地方政府所有。」,让政府合法但不合理将人民私产据为国有财产,明显与民争利。

「立委修恶法侵吞人民私产!」住户代表怒骂,这些公共设施用地都清楚载明在当时购屋的买卖计价书,这些土地都是由住户出资购买,凭什么政府修法将这些土地收为国有土地,政府这个行为根本是修订恶法公然侵吞人民私产。

高市府都发局长吴文彦表示,五甲国宅是内政部营建署所兴建,并委托地方政府管理维护,目前的争议在于社区内公设与都市计划公设的界定,以及住户主张住宅法61条有没有侵犯财产权。

吴文彦指出,五甲国宅兴建完成时,为减轻国宅承购户地价税负担,将原属承购户共有的土地与设施,包括纳入国宅售价的管理站、地下室、巷道、儿童游戏场、绿地等登记为营建署,因此在回归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自主管理后,市府依住宅法第61条规定办理更名登记程序,已移转为国宅所有权人共同持有。至于与国宅同时辟建的都市计划公共设施,依同法应登记为地方政府所有并予管理维护。

营建署组长欧正兴表示,法令既然已定,无法立即做出改善,至于住户主张这些公设用地都是当初由住户出资购买的争议,将就住宅法61条的规范,把社区内公设及都市计划公设进行研议厘清。

李雅静呼吁,期待公务部门能站在民众的立场考量,而不是以修法方式侵犯人民私产,政府别与民争利,若厘清由住户出资购买的土地,该归还就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