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印良品「小料理匙」塑化剂超标!迪卡侬水壶标示违规罚4万

▲无印良品产品出包。(图/食药署提供,下同)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食药署今公布「113年度新兴含塑胶材质食品容器具或包装稽查专案执行结果」,其中「无印良品」贩售的「料理匙」检出塑化剂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超标,门市产品已下架并销毁、「迪卡侬」的「水壶」检出标示违规,包装与本体标示的耐热温度不符,遭地方卫生局开罚4万元。

食药署于113年9至10月间协同全国22县市(政府)卫生局执行113年度「新兴含塑胶材质食品容器具或包装稽查专案」查核制造业及贩售业。其中制造业及贩售业查核食品接触面含塑胶材质食品容器具或包装之成品标示,共完成250件,其中238件合格,12件标示不符规定,均由所辖卫生局依法处办。

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主任郑维智指出,主要违规为耐热温度标示不实、未标示食品接触面材质名称或未以「明确指称材质之中文名称或通用符号」标示、未标示耐热温度、未标示一次性使用或重复性使用或等同意义字样。

另抽验含塑胶淋膜之植物纤维类、塑胶手套、塑胶奶瓶、矽胶类及其他食品接触面含塑胶材质等食品容器具共100件,检验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萤光增白剂、塑化剂、婴幼儿奶瓶等)、蒸发残渣、材质试验-双酚A、材质鉴别及耐热温度标示符合性,其中2件矽胶类产品初抽验检出塑化剂不符规定,经所辖地方政府卫生局命业者限期改正后,均已无产品可供复抽验,后续列入加强管理对象。

▲无印良品矽胶制冰器标示不合格。

2款被检出塑化剂超标的品项分别是无印良品(台东门市)和彰化的优之馆有限公司,其中无印良品的料理匙(小),检出0.4ppm的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优之馆的杯盖矽胶猫耳朵10cm品项,则验出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产品目前已全面下架销毁,无产品可供复抽验,卫生局将业者纳入加强追踪列管名单。

郑维智提醒,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之品质应符合食安法第17条所授权订定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不符合者依同法第48条规定经命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另依同法第26条规定,经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应以中文及通用符号明显标示品名、材质名称及耐热温度、净重、容量或数量、国内负责厂商之名称、电话号码及地址、原产地(国)、制造日期等资讯,违反规定者,依同法第47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若其标示、宣传或广告,经查获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之情形,已涉违反食安法第28条第1项规定,依同法第45条规定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