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胸性骚女兵 前飞训部政战主任王维义遭弹劾

陆军飞行训练指挥部(飞训部)前政战主任王维义因2020年性骚扰女兵,监察院15日通过弹劾,全案移送惩戒法院,若遭撤职,退休俸恐不保。(本报资料照片)

陆军飞行训练指挥部(飞训部)前政战主任王维义2020年参访行程预检时,伸手拦住女大兵,并触摸女兵左胸上缘2至3秒挨告性骚扰,因双方和解,刑事部分被判缓刑2年,但监察院以王维义严重败坏国军形象,15日通过弹劾,全案移送惩戒法院,若王维义遭撤职,退休俸恐不保。

弹劾案文表示,王维义2020年9月29日参加飞训部活动,见女兵携带相机往合影地点跑去,王维义竟基于性骚扰意图,趁她跑步不及防备时,在礼堂门口处突然伸出右手横举拦阻女兵去路,告知「不用过去了」,更趁机右手臂紧贴于女兵左胸上缘处,持续停留数秒后,才慢慢沿着左胸上缘往下滑行将手抽回。

王维义面对监院询问,无法举证或反驳证人及女兵陈述的内容,表示不记得相关细节,也没印象当时还有哪些其他官兵在场,仅强调绝对没有刻意要碰触对方。经航特部法纪调查结案报告及监察院询问女兵与证人后,可判断有性骚扰事实,记过1次。

刑事诉讼部分,王维义一审遭判4月,得易科罚金,因2人以15万元和解,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但缓刑2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接受3小时法治教育课程。

然而,监察院昨指出,王维义虽已被军方记过,但犯案时为飞训部政战主任,竟利用职权与机会对下属性骚扰,已损其职位尊严,行政惩处显然不足以维持公务纪律。

监院认定王维义行为有违《公务员服务法》第6条规定,构成《公务员惩戒法》第2条违法失职行为,有惩戒必要,经13位监委投票,以8票对5票弹劾成立,移送惩戒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