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缩魔人借刀杀人 微罪不举

行车纪录器成为检举交通违规的利器。(本报资料照片)

道路交通处罚条例允许民众检举违规,原意是希望借此弥补警力不足,吓阻交通违规,但随着科技进步,举发工具方便取得,也使得民众检举案件激增,无形也增加员警制单举发的工作,更可怕的是有人借此恶人先告状,达人变成魔人,徒增民怨,政府若无法加以限制,这把怒火将持续蔓延。

新北市有人一年检举8000件,等于一天检举超过20件。以美国为例,接受检举单位仅针对恶行重大违规,开放让民众检举,且程序严谨,必须拨电话报案制做笔录,不像台湾仅靠拍照透过网路APP上传,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台湾因交通乱象始终无法解决,近年因智慧手机、监录设备发达,警方便民开放APP平台让民众拍照上传检举,在台北市民众检举案件已占所有举发案件1/4,但这原意是希望借由热心民众监督,一起改善交通,不料检举魔人本身,自己竟成为乱源。

不讳言,许多交通事故都是心存侥幸才会发生,对于部分微罪行为,警政署都已要求员警以劝告代替举发,并且严格限制迳举类别,但民众举发包罗万象,加上查证困难,也易衍生争议。

为减少警力负担及民众讼累,政府可从限制检举类别下手,对于警察无法迳行举发的动态违规,如任意变换车道、闯红灯仍可检举,但须视此违规是否为持续性或造成危险;对于静态违规如违停等则须报案通知员警到场,减少争议。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检举交通违规不该成为检举魔人「借刀杀人」的犯罪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