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47人案」宣判 僅2人無罪

多名外国外交官昨在香港高等法院外排队,等候四十七名民主活动人士的判决。(美联社)

香港「卅五+初选」行动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一案,被控四十七人中十六人不认罪的案件昨在香港高等法院裁决,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其中十四人有罪,另二人刘伟聪及李予信无罪,但港府律政司即时提出上诉。

「卅五+初选」行动四十七人,是与香港反送中运动相关、以香港国安法起诉和审埋的案件涉及被告人数最多的一宗。基本案情事关二○二○年香港立法会选举,民主派人士发动初选,目标是在立法会选举中达到卅五席次以上。

二○二一年一月六日,香港警察国家安全处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发动大规模拘捕行动,其中四十七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四十七人中又有十六人不认罪。

港府律政司指控各被告组织或参与初选,串谋以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

控方指被告声言「无差别」否决预算案,迫特首解散立法会及辞职,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法官裁定被告罪成的主要理由,是指无差别否决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公共开支,以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属违反拥护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造成香港的宪制危机,为争取五大诉求而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肯定达到「港区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所指的「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

被裁定罪名成立的包括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余慧明和吴政亨,他们会在六月廿五日求情。其中被告彭卓棋由代表律师申请保释等候判刑被拒,连同其余十三人被告需要还押,等候判刑。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刘伟聪是大律师,李予信是前公民党成员,港府律政司立即就二人的无罪裁决提出上诉。

本案审讯历时一百一十八天,控方共传召十二人作证,而不认罪被告中有十人出庭自辩。五月卅日的庭讯,法院外有数十人通宵排队入庭旁听,香港警方则派出军装和便衣警员及机动部队人员在法院外戒备。

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对法庭的裁决表示欢迎,说香港社会目前已回复平静,但若当初没有当机立断,香港就可能会踏上「揽炒十部曲」的结果,继续有很多示威、制裁,导致社会继续停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