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告禁對羅冠聰等6名潛逃者提供資金 並撤銷6人護照
香港政府12日公告,针对罗冠聪(中)等6名潜逃英国的被通缉人士,禁止任何人向他们提供或处理资金,并撤销6人的特区护照。欧新社
香港政府12日公告,针对罗冠聪等6名潜逃英国的被通缉人士,禁止任何人向他们提供或处理资金,并撤销6人的特区护照。
罗冠聪是前香港政治组织「香港众志」成员,2019年参加香港爆发的「反送中」运动,2020年流亡英国,遭香港政府以触犯「国安法」为由,悬赏港币100万元缉捕。
香港信报报导,6名潜逃者包括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6人在窜逃英国后仍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分别于2023年7月及12月通缉。
全部6名潜逃者适用的4项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及「撤销特区护照等」。此外,「执业资格暂时吊销」及「暂时罢免董事职位」的措施则适用于个别潜逃者。
政府发言人强调,这些无法无天的通缉犯潜藏英国,并在当地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并作出危言耸听的言论抹黑诋毁香港特区,继续肆意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当局因此有需要采取是次措施强烈打击。
香港警方提醒市民,除获得保安局局长批予的特许授权外,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向有关潜逃者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等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7年。警方会对相关犯罪行为严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