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荃湾去年警民冲突 4人判刑

香港荃湾2019年10月1日发生警民冲突中学五年级学生健仔曾志健当日中枪,4名男女稍早前被裁定在开枪事件前参与暴动、纵火,他们5日在区域法院接受判刑。香港法官练锦鸿称,当日情况有如「小型战争」。若这真是战争,胜负毫无悬念,最后判4名被告入狱4年3个月至4年8个月。

据《香港01》报导,本案原本涉及5名被告:陈珩(39岁,清洁工)、陈金国(19岁,学生)、李振文(25岁,程式员)、冯清华(21岁,学生)、及郭小琴(22岁,学生)。5人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在荃湾海坝一带参与暴动,首名被告另再被控纵火,冯清华稍早前没有出席聆讯,法庭已向他颁发拘捕令,因此只有4人受审,除冯清华以外,其余4人稍早前被裁定所有指控罪名成立。

法官练锦鸿指出,当天全港出现大大小小的动乱警方要四出镇压,形容本案冲突为「小型战争」。警方虽然受法律赋权、备上装备,但受到纪律约束传媒监察;相反,示威者不受纪律约束,以人数众多逃避法律管制,也依赖社会部分人的默许及警方的克制容忍。

练锦鸿直指,不知示威者当日在争取什么、「示的是什么威并不清楚」。若果这真的是战争,胜负毫无悬念,但警方没有全数使用手中武器

虽然首位被告陈珩解释,他只是为了表达对政权的不满,不愿伤及他人的性命财产,但法官认为荃湾人烟稠密,其纵火行为会殃及附近居民及他们的财产,最终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

至于第二名被告陈金国及第三名被告李振文的案件,法官认为他们未对控方提出的证据作重大挑战,加上有良好品格,所以可减刑3个月,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

另外,法官也不接纳第五被告郭小琴只是路过,好奇心驱使下观看情况,但认为她有良好背景,可酌情减刑1个月,判她入狱4年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