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台湾青年经香港运冰毒回台 港法院判刑10至12年
2017年10月, 5名台湾青年从柬埔寨经香港飞回台中时,夹带10公斤冰毒及氯胺酮,市值达591万港币(约新台币2896万元)。5人之前已承认贩毒罪,高等法院周二(7日)判5名被告入狱10年至12年2个月不等。
5名被告年龄在18岁至24岁之间。法官邱智立宣判时表示,尽管有被告称当时以为身上带的是水货,后来才知道是毒品;又有被告表示:如拒绝运毒,担心非法分子可能对他不利。
但法官表示,5名被告都是因经济原因跨境贩毒,即使目的地并非香港而是台湾,也不能减轻案情的严重性,因此把量刑标准调高。不过考量到被告坦白认罪,又必需在陌生地方服刑,因此作出上述量刑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