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貓狗只囚半年 去年投訴飆升30倍

有传媒踢爆近日有人走私已煮熟的猫狗肉到港,以「M」代表猫和「G」代表狗作暗号,公然在持牌新鲜粮食店出售。有关传媒把购得的可疑肉类交由实验室检验,证实是猫肉和狗肉。香港过去几年只有零星食猫狗事件,但渔护署去年却接获35宗食用猫狗的投诉,按年急升逾30倍。

综合大公报等港媒报导,旺角上海街4名越南人日前遭警拘捕,他们涉嫌以猫狗肉作食物。消息指,有人不但在无牌餐厅公然销售猫狗肉,甚至明目张胆在网上宣传。

香港过去几年只有零星食猫狗事件,但去年急升逾30倍,显示《猫狗规例》规定食猫狗只须坐监半年的惩处毫无阻吓力,更较虐待动物须坐监3年为低,渔护署将考虑加强罚则。

近期即时通讯软件微信上有内地帐户声称,出售「M肉」和「G肉」,有关帐号更上载多条烹煮肉类的影片、准备发货的盒装肉照片,以及货物运到香港的影片,声称佐敦新填地街一间店铺出售这些猫狗肉,且附有10多张越南文的菜式名称及其电话号码。

被指控的店铺负责人矢口否认卖猫狗,辩称是正当售卖家禽。食环署证实去年曾接获两宗关于该店铺卖狗肉的投诉,因巡查未有发现而没再跟进。渔护署表示,昨日在涉事店铺检获怀疑用作食物的狗肉或猫肉,安排化验证实是猫肉和狗肉,昨早宣布会根据《猫狗规例》起诉涉案4名越南人,据了解,涉案4人中有3人持行街纸留港。

渔护署、食环署和执法部门在2月29日展开联合突击行动,在旺角上海街一单位内检获约35公斤狗肉和猫肉,并拘捕一名50岁越南籍男子,单位内另有两男一女同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