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租霸」女当庭赔钱求和解 换检从轻发落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港女曾丽云邱晓彤1月间以观光名义来台,租屋却恶搞偷电视,连逛街也偷东西,而被香港网友轰为「租霸」败坏香港形象,2女被警逮捕并收容宜兰外国人收容所检方26日再提讯2女,这次她们当庭赔偿林姓房东损失,另在夜市所偷帽子照价赔偿,以换取检察官轻判,而北检也在近期结案

▲被港网友轰为租霸的2港,检察官今日再度提讯2人,她们当庭赔钱求和解以换检方轻判。(图/记者孙曜樟摄)

2名香港女生曾丽云、邱晓彤在今年1月17日上网登记入境台湾,随后在18日持观光签证来台,她们入境有效期则是到2月17日,随后,她们先入住一般旅馆几天,再在网路上找到大安区林姓屋主的租屋处,并谎称2人是来台就读台大大学生而顺利租下该处,不料,2女却恶搞租屋处,还窃取了屋内液晶电视不知去向,再经媒体报导,2港女的恶劣行径才曝光

随后2女被港网友轰为「租霸」、「香港之耻」,检方并发出拘票警方将她们逮捕归案,直到2月16日警方才在台南再将2女缉捕到案,随后被送到宜兰外国人收容所,在检方第一次提讯时,2女曾当庭表达要赔偿意愿

检方今日再度提讯2女,并找来了林姓房东和帽子被她们偷的老板,2人当庭赔房东损失,也还了所偷帽子的钱,由于2人遭指控罪嫌如假名投宿旅社、搬走房东电视涉及伪造文书侵占罪等,皆属于微罪,检察官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相对灵活,两女有机会获得缓起诉、职权不起诉。

她们如果最后得检察官网开一面并确定后,将被驱逐出境,届时将由移民署遣返回香港,至于她们被逮后声称「希望再来台湾」在短期内是不可能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