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逼迫女生写“性行为检讨” 小心掉入另一种歧视

(原标题:校长逼迫女生写“性行为检讨” 小心掉入另一种歧视)

近日,网传山西吕梁临县13岁初三女生小娟化名)被校长殴打,并被迫写下检讨书承认与男生宿舍多次发生性行为”,此事引发关注。据新华社消息,记者12月17日从临县新闻办获悉,网传山西临县“殴打迫使初中女生写不雅检讨”的校长已被停职待查,有关情况正在调查处理中。

“一校长殴打13岁女生、逼其写性行为检讨书”。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学校,让人诧异,更让人愤怒。女生的家属表示,“我们承认几个孩子青春期懵懂,可是后来妹妹的医疗鉴定可以证明,孩子们并没有做过那些事情,我们无法想象她是被如何逼迫写下发生过性行为的检讨。”不仅是家属无法想象,任何有起码常识和良知的人都无法想象。

不过愤怒之余,这样的荒唐事还需要有更多冷静的审视。首先,目前此事的真相还有诸多疑问待解。比如,从女生家属方面给出的医学检查结果来看,女孩被逼写下的检讨书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那么,检讨书中的诸多细节到底是如何“虚构”出来的?此前的一些报道中引述女生家属的说法称,涉事校长曾让女生“我说一句你写一句”,这是否属实?如果校长确实是胁迫当事女生“虚构”了检讨书,到底有着怎样的动机?而其所要承担的责任,恐怕也就不仅仅是殴打学生这么简单。

更进一步,综合涉事校长在此事中的表现,诸如殴打逼迫学生写“性行为”检讨书,且又是深夜把女生叫到办公室。这样的校长是否还有其他方面的非正常表现,也很难不让人产生联想。相关调查,不能放过这些细节和线索。

目前,围绕此事的诸多说法和细节,都还有待权威调查的求证和确认。但是,围观者在审视这件事时,也要警惕另外一种隐形的歧视思维。也即,家属方面给出的医院检查结果说明女孩检讨书中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据此可以反推涉事校长存在更大的责任,但是,假如(仅仅是假如)检讨书的内容属实,校长的做法或者说过错,是否就可以被理解甚至被原谅?

答案显然是,不可以。首先,从学校管理层面来讲,男生可以轻易进入女生宿舍,这本就构成管理上的失职;其次,面对学生早恋乃至出现其他不应该出现的情况,校方的处理,也应该严格本着“治病救人”的教育目的来进行,不能脱离正常的教育行为边界。比如,违反法律的就应该及时和家长沟通,并报警;确实“犯错”,那也应该遵照法律和相应的教育规定来处理。像这起事件这般搞“私刑”,逼迫学生写性行为检讨,这就不是教育而是伤害,不是“救人”,而是侮辱人。

说得更通俗点,此事中学校和校长责任的界定,或者说舆论的批评,不该是建立在涉事女生未做过检讨书中所说行为的基础上,而应该是真正从教育伦理和惩戒权力的边界出发,来审视师者行为的合理性。无论如何,校长动辄对“犯错”女孩棍棒伺候,并造成其“全身多处挫伤,外伤性右耳鸣,右臀部、小腿均可见片状淤青”等伤害,这已经明显突破了合理惩戒权的范畴;而深夜把女孩叫到办公室写“性行为”检讨,这也有违正常的师者之道。显然,这些规矩的成立,不应该以学生的表现为前提。

说到底,此事中相关成年人的行为不当,与涉事女生是否被“冤枉”,并不构成必然联系。意识不到这一点,同样是对未成年女生的侮辱和伤害。

最新消息:

山西“殴打女生逼其写不雅检讨”校长被行拘15日,罚款1000元

新华社太原12月20日电(记者吕梦琦、王菲菲)记者20日从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新闻办公室获悉,网传山西临县“殴打女学生逼其写不雅检讨”的校长已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经查,任壮飞存在殴打学生、逼迫学生写所谓检讨书的行为,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殴打未成年学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2月20日,当地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吕梁市纪委监委已成立调查组,对其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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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生被逼写性行为检讨:校长没动“刀子”,女孩却成了“哑巴

来源:南风窗

检查书中,刘娟承认与男生发生关系,还有具体的动作描写。近结尾处写道,“待的一晚上最长时间是7 8小时,和我*了十几次*。”根据报道,刘娟离开办公室时,校长还警告她不能告诉家人,否则会被“关禁闭”。“我想象不到我妹妹那天晚上有多绝望。”刘娟哥哥说。

11月30日晚,刘娟在校长办公室写下了那份后来受到热议的“发生性行为检查书”。她今年13岁,是山西吕梁临县安业某九年制学校的初三学生。

事件的起因是,有男生晚上去过刘娟的宿舍。因此,校长断定刘娟跟男生发生了性行为,且是多次。在校长逼迫之下,刘娟写下“发生性行为检查书”。回家后的刘娟,被发现头部外伤,全身包括臀部有多处挫伤。

那份“发生性行为检查书”,名为“检查书”,实为“过程说明书”,里面充满了关于性行为的细节描写。我这个成年人看后都觉不堪入目,而一字一字写下它的只是一位13岁女孩。

刘娟写的“发生性行为检查书”

刘娟家长的质问,换来的是校长四个字:“败坏门风”。为了自证清白,刘娟母亲带她去医院做体检,结果是“未婚未产,处女膜完整”。此时,舆论反问,刘娟与男生发生性行为的“指控”凭何做出?检查书的细节,又由谁杜撰?

之后,校长托中间人表示想赔点钱私了此事,刘娟家人拒绝。

昨天(12月18日),吕梁临县发布了此事的情况说明。大意是:刘娟早恋,让男生进了自己宿舍;校长发现后向刘娟核实情况,刘娟不承认,于是校长用地书笔笔杆打了刘娟臀部,并写下了“检查书”。事后,刘娟家属向校长索赔20万元,被拒绝。

目前,校长已被停职。

12月18日,山西吕梁临县新闻办通报女生遭校长殴打写下 “性行为检讨书”详情,涉事校长停职待查,同时联合调查组进驻调查。11月30日,校长在办公室核实女生刘某某和男生王某某的早恋情况时,因刘某某不说实话,情急之下,校长用地书笔笔杆打了刘某某臀部,让其写下事情发生具体过程。家属得知后,到学校要求校长给予经济赔偿20万元,校长没有答应。通报称,已对该学校管理进行全面整顿。

山西披露校长逼女生写不雅检查详情,涉事校长停职待查(视频来源:新京报我们视频)

01

“检查书”

根据报道,11月30日晚11时,刘娟被生活老师带到校长办公室。生活老师转而离开,办公室只有刘娟和校长二人,校长问了她男生进入宿舍后的事,还问道是否发生了性行为。

刘娟哥哥曾对《北京青年报》讲述,询问和殴打是同时进行的。刘娟刚进办公室,就遭到校长手里铁棍击打,她倒在沙发后,校长掐住她的后勃颈,巴掌落在她脸上,拳头落在头上。

刘娟身体多处挫伤

同时,校长问了刘娟很多隐私问题:“你看到那个男孩下面那个没有?”“那个男的大不大?”刘娟说自己不知道,不懂。校长又问刘娟的例假啥时候没有的,刘娟说现在还有。

一顿殴打后开始写检查。

在一个采访视频中,刘娟说道:“写‘检查’的时,他说一句我写一句,我害怕我不想写,他就又拿棒子打我。”录音里,校长说:“打了,我就特别恼火。我先是敲了她,我记得是三下……就是用我写毛笔字的板子。”

检查书中,刘娟承认与男生发生关系,还有具体的动作描写。近结尾处写道,“待的一晚上最长时间是7 8小时,和我*了十几次*。”根据报道,刘娟离开办公室时,校长还警告她不能告诉家人,否则会被“关禁闭”。

“我想象不到我妹妹那天晚上有多绝望。”刘娟哥哥说。

第二天上完课,刘娟借宿管手机给母亲打电话说自己被校长殴打。母亲以为是刘娟做错事被老师打了几下,没有太在意。等到12月2日,女儿放假回家,母亲看到刘娟身上的淤伤时才察觉到不对劲。当晚,她跟一些亲属去学校理论,对方说是刘娟跟别人发生关系,做得不对。

次日,母亲带刘娟去做检查,结果显示处女膜完整。下午,哥哥又带刘娟去做体检,检查出“头部外伤、外伤性耳鸣、全身多处挫伤。”从医院离开后,刘娟还发生过一次小便失禁。

刘娟做的处女膜鉴定

12月11日,哥哥又带刘娟去太原做处女膜检查,结果一样。现在,刘娟住在太原的酒店,拒绝心理治疗,拒绝和陌生人说话,看到外人就用被子蒙住头。

02

又一个“小娟”?

前不久,谭维维发布的新专辑《3811》里,一首《小娟(化名)》虽未引来全面的关注,但却小范围地引发了一场关于女性问题的讨论。

首歌汇集了诸多近年来的女性暴力惨案,这些受害者都大多被媒体化名为“小娟”。这首歌旨在“唤醒女性自我意识,希望更多人关注并聚焦真正的女性问题”。不知是巧合还是固化意识,事件中十三岁的女孩刘娟(化名)也被大多数媒体化名为“小娟”。

“社会新闻,耸动版面

双眼打码照片

夜莺变哑巴,你们费好大功夫

谁敢不听话,时时刻刻刻骨

这是“小娟”们的画像。如果拿刘娟的事情往这里套,似乎也能匹配上。

这是一起典型的社会新闻,“版面”的确耸动,前后4次登上热搜,阅读量破7亿多。

刘娟露脸不多,仅有的几个采访视频中,她的双眼被打码。13岁的初中女孩,理应是如夜莺般歌唱生活,但经历此事的刘娟,用被子蒙住头,不愿与陌生人说话。校长没动“刀子”,但是刘娟却变成了“哑巴”。

那“刻骨”有吗?有的。

“初三了,字还这么难看。让男生进女生宿舍,要是能直接开除就好了……当妈的真牛逼,这种女儿还不能打,想要钱不好意思直说呗”

“遇到这么不要脸的女同学及其家人,是其他同学的悲哀。”

微博底下关于此事的评论

新闻评论底下不难发现这样的声音,你无法理解他们的“惊人言论”,他们也无法理解别人遭受的伤害。“受害者原罪论”时刻存在于我们身边,尤其是涉及“性”的事件和伤害中,女性从来就处于焦点的位置,不管是施害者还是受害者。

很难说这跟我们偏激的“贞洁观念”不无关系。女性的清白,一直被定义在了生殖器官里,所以刘娟家人不得不做了两次处女膜鉴定,以自证清白。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吗?

好像真没有。见证写下“检查书”的只有校长,而校长又是同一行为的施令者。在没有第三人和第三方客观证据的支持下,“官方”信任会天然偏向权威,而校长就是那个权威。虽然从狭义“权力”角度而言,校长确实算不得什么,但在学校那个场域内,学生跟校长间,后者拥有着绝对的“权力”。

涉事校长

我们把假设做到最坏,即校长的说法全部为真。那面对询问,刘娟可以不回答吗?可以。因为就算是犯罪嫌疑人,面对警方的审讯也有保持沉默的权力。一旦实施殴打,就是刑讯逼供,也就意味着违法。

但当时的刘娟没法保持沉默,因为有棍棒,有耳光,有拳头。刑讯逼供会出现冤假错案,那么校长“逼供”会产生什么?

03

早恋的“原罪”

这件事情里校长的各种行为,无外乎基于三个判断:刘娟早恋、让男生进自己宿舍、发生关系。这三个判断也是校长逻辑推理的顺序,因为早恋——所以男生跑去刘娟宿舍找她——刘娟让他进去并让他上了自己的床——所以他们发生了性行为。

这些情况是否全部属实,仍然有待调查,其中男生进入女生宿舍的情节已被证实。

但这个推论的逻辑实在荒谬,仅凭男生进入宿舍并上过女生的床这一点,就直接推出发生性行为,很大程度只是靠想象。颇有点鲁迅先生所言“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的意味。

当然,男生进入女生宿舍,比短袖子和白臂膊更容易引发想象,但结论依旧不能建立在想象之上。

何况已经有媒体采访到同样进过女生宿舍的男生,他们坦言去女生宿舍只是聊天玩游戏,“大家在床上只是坐着,没人睡觉”。宿舍是一个公共空间,通常是多位舍友在场,按照常理推论,很难会有人选择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性行为。

在校方和官方的认知里,早恋是引发这一切的源头。如果他们不谈恋爱,这件事就不会发生。在我们的社会文化里,早恋天生就带着“原罪”,是一根高压线。家长谈早恋色变,学校明令禁止,甚至影视剧里也规定不得肯定、鼓励早恋行为。

作为一种现象和概念,早恋被赋予了负面和禁忌的性质。但我们的社会主流声音依然热衷于讨论这个话题,只不过把方向几乎统一调到负面频道——早恋会造成个人危机和社会危机。有时,甚至以一种“诊断——治疗”的模式和话语方式来进行言说和评论。

微博截图

当然,我们不鼓励早恋,但也不该以一种原罪论和污名化的视角去看待它。因为没有人可以证明,“早恋”和“个人与社会危机”之间,到底谁是因,谁是果。

而且,整个事件当中缺乏那位平衡信息,也就是那位进入刘娟宿舍的男生声音,女生还是全然聚焦在聚光灯下。为什么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男生可以频繁进出女生宿舍?就算是管理相对宽松的高校,大部分学校也实行严格的男女分楼分寝。但事件里男生的自如出入,无疑是学校疏于管理的直接证据。

此外,就算刘娟跟那位男生真的发生了性行为,校方的第一反应也不该是殴打“逼供”,而是做心理引导,一味地采用暴力态度,只会让事件往更加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我们无法确定,一个农村中学初三的女生,被逼迫写下没发生过的性行为细节后,会对她的心理产生多大影响以及怎样的影响。

可以确定的是,我们的教育和社会羞于甚至耻于教授性知识,但又觉得孩子们什么都懂。

目前,涉事的校长已经停职待查,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教科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经进驻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