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合宪说 廖元豪:自为神谕 如尼克森上身

卫福部长薛瑞元(见图)称确诊者无法投票「合宪」,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行为是否违宪,不是自己说或法规会背书,那不只是自命大法官,而是自为神谕。(姚志平摄)

卫福部长薛瑞元称确诊者无法投票「合宪」,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这让他想起前美国总统尼克森对记者询问「若为国家利益,总统能否做违法的事?」所回答而遗臭万年的名言「当总统做了这件事,那就表示这件事不违法。」薛部长俨然尼克森上身。他说,行为是否违宪,不是自己说或法规会背书,那不只是自命大法官,而是自为神谕。

对于卫福部坚持确诊者无投票权,引来中研院士陈培哲质疑违宪,恐酿宪政危机。薛瑞元则搬出《宪法》第23条反驳,国民党台北市长候选人蒋万安日前批评薛瑞元「抢做大法官工作」,薛瑞元昨天反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要对行政作为有合宪性的确信,这是行政法学的ABC。不过薛这项论点,法律学者则不认同。

廖元豪解释,政府机关行使职权,必须恪遵宪法,在做各种决策时,当然要检视是否合乎宪法;检视是否合宪时,必须遵循宪法文义、判解以及学理,行政机关不能像大法官一样推翻释宪先例;特别是在涉及人民重要宪法权利时,必须全力采取「不侵害」的方法去处理,例如,尽量让人民可以投票。

他强调,行政机关行使职权遇有宪法争议,必须要启动严谨、深度的法律专业审议程序,去判断行为是否违宪;不是自己说或法规会背书「本机关所为都合宪」,那就不只是自命大法官,而是自为神谕。

廖元豪指出,薛部长的说法是「只要我们做了,就是合宪的」还酸,「要说他自命大法官,还是擡举了;大法官解释宪法,还得审议、研究、辩论、投票,哪有这样一个人出来大剌剌随便讲的?」

对薛瑞元称确诊者无法投票「合宪」,中研院法律所所长李建良昨在立法院教文会答复立委质询时表示,确诊者不能投票,并非法律规定不能投票,而是确诊者因无法外出而无法投票,对此立委郑正钤则表示,中研院跟指挥中心同一说词,「用程序问题卡住实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