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宜容「职场霸凌过失致死」结局走向 律师曝关键:恐逆风翻盘

谢宜容日前拍摄近7分钟影片向轻生同仁、死者家属、北分署及社会大众道歉。(图 / 谢宜容提供)

劳动部劳发署北分署霸凌案延烧,作为罪魁祸首的前署长谢宜容遭点名,并被记2大过免职狼狈下台,新北地检署日前也依《渎职罪》将其列被告调查。对此,律师赖莹真直言,鉴于目前法律并未明确定义霸凌与伤害罪的关联,且若日后谢宜容抓住程序上的瑕疵,届时极可能逆风翻盘。

律师赖莹真表示,公务员须经过国家考试才被录取,依法将受相关保障,因此谢宜容列被告的全案审理,将着重在调查报告和公务员考核及惩戒制度。另劳动部调查报告指出,谢宜容尽管对同仁情绪失控,并有咆哮、侮辱或贬低,但皆出于「目的良善」,而现有事证并无法证明吴姓公务员曾遭受长官霸凌。

律师赖莹真认为,虽然谢宜容存在霸凌行为,但却认定吴姓公务员不堪过量的工作压力才轻生,无法证明两者之间有直接关联,并坦言:「除非重启调查,否则事件的定调就不会改变。」

依据《公务人员考绩法》第12条规定,尽管谢宜容目前被记2大过免职处分,但一般仅8种情况才能将公务员一次记2大过处分。律师赖莹真说,套用至谢宜容的情况很可能是「图谋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检,致严重损害政府或公务人员声誉,有确实证据者」;不过按照一般程序,仍须给予谢宜容陈诉及申辩,若日后的程序存在瑕疵,谢宜容很可能透过行政诉讼逆风翻盘。

至于众人关心谢宜容职场霸凌,是否可能构成刑事过失致死罪或伤害罪,律师赖莹真认为困难度更高,除了目前法律对于霸凌的定义无法直接与伤害行为画上等号,也须证明谢宜容的言行举止确实造成或加重受害人心理健康,判处伤害罪仍有机会;不过针对过失致死部分,由于吴姓公务员是轻生死亡,因此证明霸凌与死亡有唯一因果关系相较困难。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