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作假68次「线上立破」骗奖励 判刑确定因这原因不惩戒

员警「线上立破」68次都作假, 因超过5年时效,不受惩戒(示意图,达志影像)

前新北市警局陈姓员警2018年到2019年间利用手机交友软体约网友带毒品碰面,陈再借机盘查并查获毒品,因此骗取「线上立破」行政奖励68次,刑事部分陈遭依伪造文书罪判处缓刑5年确定,惩戒部分,因新北市府2024年才移送,逾5年惩戒权时效,判决免议确定。

新北市警局陈姓前员警明知得悉情资进而查获之案件非属「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强化线上警力立即侦破刑案执行计划」(线上立破」)之性质,无从依计划规定取得行政奖励,陈竟为谋取相关行政奖励,从2018年3月13日至2019年4月10日间利用手机交友软体,伪装为同志或女性网友用户,邀约网友携带毒品至约定辖区内地点会面。

陈再通知时任线上勤务之员警到场埋伏守候,待网友抵达指定地点后,陈到场员警再假藉该网友行踪可疑为由进行盘查,查获毒品、施用毒品器具,进而以现行犯逮捕,不实登载因执行巡逻勤务时,见其行迹可疑,而依职权进行盘查,始查获该等案件等内容,使陈获得「线上立破」之行政奖励。

刑事部分,陈遭法院依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共68罪,各处有期徒刑1年1月,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并应于本案判决确定后2年内,向公库支付50万元确定,陈在2024年4月8日缴纳完竣,新北市府将陈移付惩戒。

惩戒法院第一审将陈判处降2级改叙,陈提上诉,第二审认定陈有违失行为合计68次,但最后日期是2019年4月10日,而惩戒案件2024年6月6日系属惩戒法院,但公务员惩戒法规定,降级改叙处分之惩戒权行使期间为5年,因逾惩戒权行使期间,判决免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