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第一擊」要件 問題重重

国防部长邱国正昨天表示,国军已将「第一击」的要件改变,只要是航空或海航的实体,逾越规矩,第一击就会当作反制。 记者林伯东/摄影

国防部长邱国正在立法院接受质询时表示,国军已将第一击要件修改,以往认为第一击必定是对方开砲或开枪,我们才有第一击;现在第一击的界定,是无论其为航空或海航的实体,逾越了规矩,第一击就当作是我们的反制,不是台湾主动挑起的。

邱部长所说的第一击,较正确且完整的说法应是:国军依据国际法及武装冲突法所研订施行的交战规则,对逾越我方设定规矩的海空实体,实施合法的自卫回应。第一击通常系指主动先制、先于对方开火,自卫回应(含反击)则是应对敌方逾越规范红线的行动,依法循规采取的因应措施。一旦引发争端或冲突升级,我方的自卫回应较能在国际上立稳法理道德正当性高地。「第一击」与「自卫回应(反击)」观感与结果天差地远,两者不宜混谈。

国防部在相当长时期通令三军,朝向敌方开火的所谓「第一击」属部长权责,甚至严令我方飞行员违规一律移送法军法。战场状况瞬息万变,这种逐级请示再层层下转的僵化程序,无法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第一线人员安全及权益极易被牺牲。

但是,国防部在二○二二年中国因裴洛西来台发动军演,以及狮屿守军掷石反制无人机事件后,修改的所谓「第一击要件」,其实也问题重重。

首先,小兵可以立大功,但也可能闯大祸。国安高层和国防部对「逾越规矩」的订定接战规则与应急作战规定,想必自认已经深思熟虑。然而,军队组织庞大,三军所涉任务和事务繁琐。政策决定与执行之间,经常存在无法链接的失落环节。政令最难「令民与上同意」,全军自将帅以至士兵,对于交战规则的字里行间能正确解读?能拿捏得宜做出适切适度行动?魔鬼藏在细节中,某处某个螺丝松动,都能引出天大事端。

其次,以目前国防部的作为,如何确定今后每个「第一击」或「自卫回应(反击)」行动,都符合国际法及武装冲突法?欧美现代化国家军队对敌目标发动攻击前,指挥官依规定需咨询军法官后才做成决策。我国军法官数量稀缺,也未将国际法和武装冲突法视为重点工作。各级部队长在下决心采取「第一击」或「自卫回应(反击)」时难逃内心的无助与挣扎,事后还有可能必须面对军法或沦为国际战犯。

第三,国防部眼前就有违反自订的「第一击要件」之嫌。依照邱部长说法:现在只要有一个航空或海航的实体逾越了规矩,就应第一击反制。纽约时报二月下旬有篇评论披露,自今年年初至二月下旬,中国至少有廿七个高空气球进入台湾领空,国防部并未对这些明显越线的「实体」采取第一击。

最后,重中之重,国安高层必须了解,战斗、战术、作战行动,都有可能影响战略构想,进而打乱台海安全布局。树欲静而风不止,不预期的擦枪走火,极可能脱离常轨引爆两岸都不乐见的战争。台湾长期关注避免军事冲突,孰料海巡捅出大娄子?如今国防部将「第一击」或「自卫回应(反击)」权责下授,如无现代化部队的良效机制和教育训练,世事真的难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