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透视》钱柜大火员工扛责 司法正义何在

大台北市钱柜KTV林森店2020年发生大火酿6死,台北地院15日依过失致死罪判工程行负责人王圣杰3年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钱柜大火团体诉讼进度

2020年钱柜KTV大火夺走6条人命,造成家庭破碎、亲人天人永隔,钱柜负责人练台生在法庭上自称,经营许多产业的事业,也同时拥有壹电视及年代电视2家电视台,并兼任多家公司董事长,台北地院一审判决,竟称练台生没有指挥监督林森分店业务,只要求员工负起刑事责任,这样的司法,如何能让被害人的正义得到伸张?

准总统赖清德2016年担任台南市长时,发生115人死亡、104人受伤的台南维冠金龙大楼倒塌案,建设公司负责人林明辉被依过失致死罪判刑5年;当年赖清德认为法院判得太轻、还要法院出面说清楚,但反观这起重大公安事件、钱柜KTV大火6死72人受伤,负责人却不用负起应有的刑责,这样的司法判决让人无法接受。

另2014年就读国小5年级的刘姓男童,搭乘姑姑家中新设的电梯,因电梯尚未验收,电梯厢两侧未完全封闭, 男童探出头向楼下的人打招呼,遭墙壁夹住头颈丧命,最高法院认为电梯业者、负责人应负刑事责任,依过失致死罪判刑6月确定。

多起司法判决已明白指出,公司负责人须为公共安全事件分别负起故意或过失的刑责,但此次台北地院却认为财团负责人「同时兼任多家公司董事长」,本质上无从随时对钱柜林森店内事务进行指挥监督,不用负担刑事责任,反而是让基层员工扛下刑责,老板享受丰厚的经营利润却免刑责,显然有失公允。

况且,练台生也是壹电视及年代电视的负责人,经常动辄对「非绿」的人物及事件扣红帽或打压,如果按照北院判决的说法,其集团内有明确分层负责之情事,只要电视台最高主管负起刑责,练台生便可把媒体当成私人工具,用意识形态打压异己,却免受公然侮辱或诽谤罪的刑罚。

法院判决需要符合论理、经验法则及人民对司法的期待,抢着赚钱而一边施工一边营业酿成大火事故,营业利润是负责人练台生享受,但领薪水的基层员工却被法院指责要「单独」为该分店的死伤负责,且唯一认罪的承包厂判刑最重须入狱,这样的认事用法及量刑,恐已失去司法天秤应有的公平及公正性。